拼裝車處罰的法律依據 駕駛拼裝車怎么處罰規定


拼裝車處罰的法律依據 駕駛拼裝車怎么處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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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裝車處罰的法律依據
法律規定汽車生產商不得生產銷售拼裝車,那生產、銷售拼裝車會有什么處罰?接下來由的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關于拼裝車處罰的法律依據方面的知識,歡迎大家閱讀!
生產銷售拼裝機動車的,沒收違法產品可以并處非法產品價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有營業執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沒有營業執照的,予以查封 。
【拼裝車處罰的法律依據 駕駛拼裝車怎么處罰規定】法律規定,不得拼裝機動車車 。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 。
生產銷售拼裝機動車的,沒收違法產品,可并處3至5倍的罰款,吊銷執照或查封 。
第一百零三條規定,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未按照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嚴格審查,許可不合格機動車型投入生產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 。
機動車生產企業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的機動車型,不執行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或者不嚴格進行機動車成品質量檢驗,致使質量不合格的機動車出廠銷售的,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
擅自生產、銷售未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的機動車型的,沒收非法生產、銷售的機動車成品及配件,可以并處非法產品價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有營業執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沒有營業執照的,予以查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