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車輛保管合同嗎


有車輛保管合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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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合同又稱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雙方當事人約定一方將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償地或無償地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約定期限內或應寄存人的請求,返還保管物品的合同 。我國法律、行政法規對車輛作為保管合同的標的并沒有作出強制的限制性規定,所以車輛保管合同是可以存在 。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五條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還該物的合同 。
第三百六十七條
【有車輛保管合同嗎】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時成立 , 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