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駕駛證違章扣分明細 重慶駕駛證查詢違章扣分


重慶駕駛證違章扣分明細 重慶駕駛證查詢違章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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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駕駛證違章扣分明細
駕駛證違章查詢是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第91號令)第四十三條規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 , 滿分為12分 , 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證之日起計算 。駕駛證初次領證日期即為清分日期 , 每周年為一個記分周期 。


重慶駕駛證違章扣分查詢
1、重慶駕駛證違章記分分值
重慶駕駛證違章記分分值指公安機關交巡警部門依據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規、規章規定 , 在糾正、處罰機動車駕駛員違章行為的同時 , 根據其違章行為記錄相應的分值 。依據違章行為的嚴重程度 , 一次記分的分值分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種 。
【重慶駕駛證違章扣分明細 重慶駕駛證查詢違章扣分】2、重慶駕駛證違章記分周期
記分周期為一年度 , 總分12分 , 從機動車駕駛員初次領取機動車駕駛證之日起累加計算 。一個記分周期期滿后 , 記分分值累加未達到12分的 , 該周期內的記分分值予以消除 , 不轉入下一個記分周期 。
3、重慶駕駛員記分分值已滿12分
駕駛員記分分值已滿12分的 , 滯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正證和副證 , 考試交通法規與相關知識和道路駕駛合格后及時發還 , 原記分分值予以消除 。考試不合格的 , 可以申請補考 。但同時被處以吊扣機動車駕駛證處罰期限未到的 , 應當在吊扣期滿后發還 。
4、累計12分以后
機動車駕駛員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被再次記滿12分的 , 除須重新參加交通法規與相關知識和道路駕駛考試外 , 還須增考場地駕駛 。駕駛員被記滿12分 , 經公安機關交巡警部門通知后 , 無正當理由逾期三個月不參加考試的 , 撤銷其機動車駕駛證 。
5、重慶駕駛員連續無交通違章記分
機動車駕駛員連續二個記分周期內無交通違章記分的 , 免審驗一次;連續五個記分周期內無交通違章記分的 , 同時延長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二年;機動車駕駛員連續十個記分周期內無交通違章記分的 , 二十年內免審驗和換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