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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賄賂犯罪不是規范意義上的個罪罪名,而是學理上的類罪罪名 。我國刑法對商業賄賂犯罪規定了八個罪名,即:刑法第163條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刑法第164條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刑法第385條受賄罪,刑法第387條單位受賄罪,刑法第389條行賄罪,刑法第391條對單位行賄罪,刑法第392條介紹賄賂罪,刑法第393條單位行賄罪 。
商業賄賂的定罪是商業賄賂給付方個人行賄在1萬元以上的,單位行賄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應予追訴;商業賄賂的收受方如果將收受的賄賂款歸個人所有,數額達到5000元以上的應予追訴 。
【法律依據】
【商業賄賂罪量刑標準是什么】根據《刑法》規定 , 犯本罪的 , 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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