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首席技師選拔管理辦法 威海市首席技師選拔管理辦法全文


山東省首席技師選拔管理辦法 威海市首席技師選拔管理辦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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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首席技師選拔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深入實施人才強市戰略,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激發和調動廣大技能勞動者學技術、比貢獻的積極性,更好地服務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制定本辦法 。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威海市首席技師,是指在生產一線從事技術技能工作,具有良好職業道德、高超技能水平、豐富實踐經驗、業績貢獻特別突出,在全市本行業(領域)中影響帶動作用大、得到廣泛認可,經選拔認定的優秀高技能人才 。
第三條 威海市首席技師選拔工作堅持黨管人才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統籌考慮技術技能型、知識技能型、復合技能型等高技能人才的不同特點和行業分布 。
第四條 威海市首席技師每年選拔一次,一次選拔不超過15 名 。威海市首席技師實行管理期制度,一個管理期為 4 年,管理期內威海市首席技師按照本辦法規定享受待遇,履行職責 。
第五條 威海市首席技師選拔管理工作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 。市委組織部和市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成立威海市首席技師選拔管理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選拔管理工作辦公室) 。辦公室設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具體實施工作 。
第二章 選拔范圍和條件
第六條 威海市首席技師的選拔范圍:全市各類所有制經濟、社會組織中,具有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以上職業資格、在一線崗位上直接從事技術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重點從我市經濟發展支柱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企業中選拔 。
第七條 威海市首席技師的選拔條件:
(一)熱愛祖國,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為所在單位發展作出突出貢獻;
(二)職業技能在全國、全省或者全市本行業(領域)處于領先水平,近 4 年獲得過“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省市“有突出貢獻的技師”、省市“技術能手”等稱號;或者成為享受國務院頒發政府特殊津貼人才;或者在全國職業技能競賽中獲得三等獎以上、在省級職業技能競賽中獲得二等獎以上、在市級職業技能競賽中獲得前三名;
(三)具有絕招絕技,能夠解決關鍵技術難題、排除技術障礙,獲得技術創新革新成果或者專利,取得較好的經濟社會生態效益;創造了同行業公認的先進操作法,在編制國家級標準工藝、工作方法方面具有突出貢獻;
(四)在帶徒方面成績突出,所帶徒弟多人成為所在單位技術骨干、在各類職業技能競賽中取得優異成績;
(五)年齡一般不超過 55 周歲,同等條件下優先從 45 周歲 (含 45 周歲)以下的高技能人才中選拔 。
第三章 選拔方法和程序
第八條 威海市首席技師選拔采取自下而上、逐級推薦、專家評審、組織審定的方法進行 。各區市(含國家級開發區,下同)政府(管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市管企業等負責推薦本轄區、本單位的候選人 。不受理個人申請 。
第九條 威海市首席技師選拔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部署申報 。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市委組織部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印發申報工作通知,明確時間進度和工作要求 。
(二)組織推薦 。各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市直有關部門和單位,市管企業等受理申報后,對申報人員進行初步評審,形成推薦人選 。推薦人選公示 5 個工作日無異議的,報市選拔管理工作辦公室 。推薦時需報送以下材料:1.威海市首席技師申報表;2.1000 字左右的事跡材料;3.申報人職業資格證書、主要技術成果、獲獎情況等證明材料 。
(三)資格審查 。市選拔管理工作辦公室根據評選條件和標準,對推薦人選的資格條件、申報材料等進行審查 。材料弄虛作假者,取消當年的申報資格 。
(四)評審遴選 。市選拔管理工作辦公室組織專家進行現場技能考查、綜合評審,在充分討論和記名投票的基礎上,提出威海市首席技師建議人選名單 。
(五)考察公示 。市選拔管理工作辦公室將建議人選名單在有關網站和申報單位公示,公示期為 5 個工作日 。
(六)頒發證書 。公示無異議的,由市選拔管理工作辦公室提交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定后,報市政府同意并發文公布、頒發證書 。
第四章 待 遇
第十條 威海市首席技師在管理期內,每人每月享受市政府津貼 1000 元 。同時獲“威海市有突出貢獻的技師”稱號者,在管理期內不重復享受津貼待遇 。津貼每年集中發放一次 。當年新評選的威海市首席技師,津貼于次年發放 。本辦法印發之前已經獲得“威海市首席技師”稱號的,仍然按照原辦法標準發放政府津貼 。
第十一條 威海市首席技師納入威海市高層次人才隊伍管理,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每年組織部分首席技師開展培訓、考察、咨詢、休假等活動 。
第十二條 威海市首席技師可以參照實行年薪制,其技術成果轉化所得收益,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給個人 。
第十三條 建立補充醫療保險的用人單位,可以對威海市首席技師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給予適當補助 。市及各區市有關部門每年組織對高層次人才進行健康查體時,應當安排威海市首席技師參加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安排威海市首席技師帶薪休假 。
第五章 管 理
【山東省首席技師選拔管理辦法 威海市首席技師選拔管理辦法全文】第十四條 有關部門和用人單位應當發揮積極作用,履行下列職責:
(一)積極組織威海市首席技師參與重點生產建設項目咨詢和重大技術聯合攻關,開展同行業技能交流、絕招絕技展示活動,充分發揮其示范帶動作用;
(二)實施“導師帶徒”工程,積極組織威海市首席技師開展技藝傳承、技能推廣等活動,建立高技能人才技術技能創新成果和絕技絕活代際傳承機制;
(三)積極創造條件,有計劃地安排威海市首席技師脫產學習、參觀考察、參加同業技術技能交流;
(四)在威海市首席技師申報科研項目、申報技術推廣應用時,優先給予政策、經費等支持;
(五)加強聯系服務,建立黨員領導干部聯系威海市首席技 師制度,及時協調幫助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
(六)強化輿論宣傳,依托各級新聞媒體大力宣傳威海市首席技師的先進事跡和突出貢獻,形成全社會關注支持高技能人才工作的良好氛圍,為高技能人才隊伍發展營造有利環境 。
第十五條 威海市首席技師應當履行下列職責和義務:(一)做好所在職業(工種)領域高技能人才的傳幫帶工作,加快培養一批青年技術技能骨干;(二)發揮職業技能優勢,積極參與技術攻關、技能革新、發明創造等活動,幫助企業解決生產操作、技術工藝等方面的難題;(三)積極參加行業性、區域性技術交流會議、技能演示活動,及時總結推廣創新成果和具有特色的生產操作法;(四)配合做好技能人才宣傳工作 。
第十六條 威海市首席技師實行動態管理,具體要求如下:(一)管理期內不再從事技能或者技術崗位工作的,或者調往市外的,可以繼續保留威海市首席技師資格,但是不再享受有關待遇;(二)管理期滿的,符合選拔條件的可以申報參加新一屆威海市首席技師評選 。
第十七條 威海市首席技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取消其資格,收回證書并且停止其相應待遇:(一)在管理期內有違法違紀行為或者重大過失的;(二)無正當理由拒不承擔本辦法規定的職責和義務的;(三)采取弄虛作假、謊報成果等不正當手段騙取威海市首席技師資格的;(四)其他應當取消威海市首席技師資格的行為 。
第六章 附 則第十八條
各區市可參照本辦法,制定各自的首席技師選拔管理制度 。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 6 月 30 日 。2012 年 5 月 12 日市政府辦公室印發的《威海市首席技師選拔管理辦法》(威政辦發〔2012〕28 號)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廢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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