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原則】1、立法應當體現人民的意志,發揚社會主義民主 , 堅持立法公開,保障人民通過多種途徑參與立法活動 。
2、立法應當依照法定的權限和程序,從國家整體利益出發,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 。
3、立法應當從實際出發,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學合理地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與義務、國家機關的權力與責任 。
4、法律規范應當明確、具體,具有針對性和可執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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