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丟失了怎么補辦

當事人《結婚證》丟失或損壞的,可以持以下證件到原登記機關所在的區(縣)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機關提出申請補辦《夫妻關系證明書》,并填寫申請書 。
須持證件:
1、本人身份證、戶口本 。
2、結婚證丟失證明 。
3、查檔證明 。
4、雙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張 。
5、屬結婚證撕毀,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檔證明 。
6、屬《結婚證》內容有誤的,須持原登記機關或派出所證明 。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 。
【結婚證丟失了怎么補辦】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 , 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