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源 危險源辨識的依據包括


危險源 危險源辨識的依據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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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小跳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 。危險源辨識的依據包括,危險源這個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要求GB/T 28001-2011》中危險源的定義為:可能導致人身傷害和(或)健康損害的根源、狀態或行為,或其組合 。
2、是指一個系統中具有潛在能量和物質釋放危險的、可造成人員傷害、在一定的觸發因素作用下可轉化為事故的部位、區域、場所、空間、崗位、設備及其位置 。
3、它的實質是具有潛在危險的源點或部位,是爆發事故的源頭,是能量、危險物質集中的核心,是能量從那里傳出來或爆發的地方 。
4、危險源由三個要素構成:潛在危險性、存在條件和觸發因素 。
5、危險源存在于確定的系統中 , 不同的系統范圍 , 危險源的區域也不同 。
6、例如,從全國范圍來說,對于危險行業(如石油、化工等)具體的一個企業(如煉油廠)就是一個危險源 。
7、而從一個企業系統來說 , 可能是某個車間、倉庫就是危險源 , 一個車間系統可能是某臺設備是危險源;因此,分析危險源應按系統的不同層次來進行 。
8、一般來說,危險源可能存在事故隱患,也可能不存在事故隱患,對于存在事故隱患的危險源一定要及時加以整改,否則隨時都可能導致事故 。
9、實際中,對事故隱患的控制管理總是與一定的危險源聯系在一起 , 因為沒有危險的隱患也就談不上要去控制它;而對危險源的控制,實際就是消除其存在的事故隱患或防止其出現事故隱患 。
10、所以,在實際中有時不加區別也使用這兩個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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