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于擅自改變房屋使用用途的;
2、連續拖欠租金達六個月以上的;
3、擅自轉租、轉借、調換以及轉兌房屋的;
4、擅自與其他的單位或者是個人聯營的;
5、擅自轉讓房屋使用權的;
6、擅自拆除、翻建、改建以及擴建房屋的;
7、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的將會被收回;
【直管公房收回的條件是什么】8、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是租賃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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