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區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 淄川區幼兒園報名


淄川區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 淄川區幼兒園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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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淄川區幼兒園招生工作方案暫未公布 。
2021年淄川區幼兒園招生工作方案:
為做好2021年幼兒園招生工作,依據《淄博市教育局關于規范幼兒園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淄教學前字〔2020〕2號)文件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
一、招生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相對就近、免試入園”的原則,認真組織實施適齡幼兒招生工作,積極創造條件接收適齡幼兒入園,實行小班、中班、大班三年制 。
二、招生對象
小班入園幼兒須年滿3周歲(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 。推進學前殘疾幼兒隨園保教工作,鼓勵有條件的幼兒園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兒童 。
三、招生辦法
(一)城區幼兒園
1.各幼兒園根據招生規模等實際情況確定招生簡章,經區教體局審核后,通過幼兒園網站、微信公眾號、門口張貼等途徑發布本園招生信息,明確報名方式、招生對象、入園條件等,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
2.各公辦幼兒園采取“傳統招生范圍與電腦派位相結合”的辦法,優先招收最底線招生范圍內或服務轄區內適齡幼兒 。如有空余學位,再擴大招生范圍 。對報名人數超出計劃數的,采取隨機派位等方式確定錄取名單 。
3.其他各類幼兒園根據幼兒園實際情況組織招生 。
(二)鎮(開發區)幼兒園
各鎮(開發區)幼兒園招生工作在駐地中心校統籌指導下進行,招生簡章須經中心校審核,向社會發布后組織實施 。
四、招生工作流程
(一)7月10日前,各幼兒園發布招生簡章 。
【淄川區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 淄川區幼兒園報名】(二)7月20日前,各幼兒園組織完成招生預報名登記和材料審核工作 。招生簡章發布和招生預報名時間間隔一般不少于5個工作日 。
(三)7月23日前,各幼兒園對預報名人數超出招生計劃數的,采取隨機派位等方式確定錄取名單,并對外公示 。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幼兒園要高度重視幼兒園招生工作,健全工作機制,做好招生前期的摸底調研和反復論證工作,積極做好政策宣傳解讀;要完善應急預案,及時發現并妥善處置苗頭性問題,確保招生工作平穩有序 。
(二)保障政策類人員子女入園 。高層次人才和企業家子女、軍人子女(現役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的子女)、符合條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子女入園就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
(三)規范招生行為 。各幼兒園要規范招生行為,不得跨年度提前招生 。報名先后順序不作為錄取依據 。幼兒入園進行健康檢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試或測查 。幼兒園不得設置實驗班和特色班,不得將參加早期教育指導作為入園前置條件 。
(四)嚴肅工作紀律 。各幼兒園要嚴格程序,規范操作,做好招生材料審核、錄取、公示等工作,并留存有關資料 。對違反招生紀律的幼兒園,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各幼兒園要加強招生政策宣傳工作,及時解答群眾疑惑,為家長提供入園指導服務,確保招生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
區教體局監督電話:51302905130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