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有權了解案情嗎

一般不能 。刑事犯罪中受害人無權知道案件偵察進展,公安機關辦案進度沒有義務向任何人告知,法律規定 , 偵查人員不得向證人、被害人泄露案情或者表示對案件的看法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零六條
【受害人有權了解案情嗎】詢問前,應當了解證人、被害人的身份,證人、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之間的關系 。詢問時 , 應當告知證人、被害人必須如實地提供證據、證言和有意作偽證或者隱匿罪證應負的法律責任 。偵查人員不得向證人、被害人泄露案情或者表示對案件的看法 , 嚴禁采用暴力、威脅等非法方法詢問證人、被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