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學生資助政策 山東省高等教育有哪些資助政策


山東省學生資助政策 山東省高等教育有哪些資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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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高等教育資助政策
一、資助項目:高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補償
1、資助對象:2009年(含)以后畢業,自愿到我省財政困難縣艱苦行業工作,且服務年限連續達3年(含)以上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2014年(含)以后畢業,自愿到山東省縣級特殊教育學校任教,且服務年限連續達3年(含)以上的普通高校畢業生 。
2、資助標準:本專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
3、辦理流程:符合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補償政策條件的畢業生通過山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網站下載并填寫《山東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補償申請表》,分別由畢業高校和畢業生就業單位審核后,于每年9月30日前將《申請表》及其他材料一并提交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 。次年5月底之前,補償經費由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于匯入畢業生的個人賬戶 。
二、資助項目:國家助學金
1、資助對象:普通高校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全日制本專科(含預科、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
2、資助標準: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5000元,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本專科生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可分為二至三檔 。
3、辦理流程: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全部享受國家助學金,按月發放;每年9月30日前,家庭經濟困難的本專科生;向就讀高校提出申請 。經學校評審、公示、報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后予以資助 。
三、資助項目:國家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勵志獎學金(不可兼得)
1、資助對象:國家獎學金的獎勵對象為普通高等學校中表現特別優異的全日制在讀研究生和全日制本專科二年級(含二年級)以上學生;省政府獎學金的獎勵對象為高校全日制本專科二年級(含二年級)以上學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國家和省政府勵志獎學金的資助獎勵對象為高校全日制本專科二年級(含二年級)以上學生中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
【山東省學生資助政策 山東省高等教育有哪些資助政策】2、資助標準:國家獎學金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0000元,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本專科生每生每年8000元;省政府獎學金每生每年6000元;國家和省政府勵志獎學金每生每年5000元 。
3、辦理流程:每年9月30日前,學生根據評選條件向就讀高校提出申請 。經學校評審、公示,教育行政部門逐級審核后,確定獲獎名單并發放獎學金 。獲獎情況記入學生檔案 。
四、資助項目:免學費
1、資助對象:山東籍全日制本專科(含 高職)脫貧享受政策家庭學生、邊緣易致貧家庭學生 。
2、資助標準:學費標準不超過每生每年8000元的,據實免除;超過8000元的,按8000元標準予以免除 。
3、辦理流程
1)省內高校就讀學生:每年9月30日前,符合條件的學生應主動向所在高校提出當學年免學費申請,填寫《山東省高校建檔立卡學生免學費申請表》 。所在高校在身份核實后,按程序辦理學費免除手續 。
2)外省高校、部屬高校就讀學生:每年10月31日前,符合條件的學生應主動向戶籍所在地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機構提出當學年免學費申請,并提交《山東省高校建檔立卡學生免學費申請表》、高校學費收據、學生本人銀行賬戶信息 。委托他人辦理的,需提供學生本人簽字的委托書和被委托人身份證件 。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在身份核實后,按程序發放免學費補助資金 。
五、資助項目: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1、貸款對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科研院所、黨校、行政學院、會計學院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錄取通知書的全日制新生(含預科生),或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 。
2、貸款額度:本專科學生每人每年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過12000元(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按國家新政策執行)
3、辦理時間:8月1日至9月12日 。
4、貸款地點:縣(市、 區)學生資助管理機構 。
5、辦理流程:
1)網上申請:學生登錄國家開發銀行學生在線服務系統(http://sls. cdb. com. cn)進行網上申請 。
2)現場審核:學生進行網上申請后從系統下載并打印申請表,抄帶以下材料到戶籍所在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機構進行現場審核 。
①出示:學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原件、錄取通知書原件(在校生為學生證原件)、戶口簿原件 。
②提交:學生本人簽字承諾的《申請表》原件 。
3)審核通過:簽訂合同,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機構打印受理證明 。
4)攜帶受理證明到高校報到 。
六、資助項目: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1、資助對象:品學兼優的全日制研究生 。
2、資助標準:博士研究生和碩士研究生的獎勵標準每生每年分別不高于18000元和12000元 。
3、辦理流:各學校制定具體評審辦法,并組織實施評審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