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歲以上老人發生交通事故賠償 60歲以上老人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60歲以上老人發生交通事故賠償 60歲以上老人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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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歲以上的交通事故的賠償標準是,根據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受害人遭受到人身損害的時候,因為治病就醫中的產生的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為誤工減少的收入費用,包括醫療費以及誤工費等,賠償的義務,應當予以相應的賠償費用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 。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60歲以上老人發生交通事故賠償 60歲以上老人交通事故賠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