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地方官職


中國古代地方官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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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地方官職】西周實行分封制,地方長官分為諸侯和大夫兩級 。秦朝統一后,萬戶以上的縣稱為令,萬戶以下的縣稱長 。漢代時,京師所在的郡分為京兆尹,左馮翊,右扶風,相當于郡太守 。漢武帝時設13州,長官為刺史 。京師所在州的長官稱為司隸校尉 。唐朝時每道設觀察使,又有節度使為地方的軍政長官 。到了宋代 , 縣一級的長官稱為知縣,府一級的長官稱為知府 。明朝省級官員稱為承宣布政使司負責行政,都指揮使司管軍事,提刑按察使司管監察 。中期以后,有總督,巡撫總管數省或一省軍政 。清朝與明朝大體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