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方山: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公告( 二 )


十三、嚴禁通過任何途徑和媒體惡意造謠傳謠、蓄意夸大事實、謊報瞞報疫情、發布不實信息和言論 。
人員|方山: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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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方山: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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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山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領導組辦公室
【人員|方山: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公告】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