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股的特點

普通股的特點:
(1)持有普通股的股東有權獲得股利,但必須是在公司支付了債息和優先股的股息之后才能分得 。普通股的股利是不固定的 , 一般視公司凈利潤的多少而定 。
(2)當公司因破產或結業而進行清算時 , 普通股東有權分得公司剩余資產,但普通股東必須在公司的債權人、優先股股東之后才能分得財產 , 財產多時多分,少時少分 , 沒有則只能作罷 。
(3)普通股東一般都擁有發言權和表決權,即有權就公司重大問題進行發言和投票表決 。普通股東持有一股便有一股的投票權,持有兩股者便有兩股的投票權 。任何普通股東都有資格參加公司最高級會議即每年一次的股東大會,但如果不愿參加,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來行使其投票權 。
【普通股的特點】(4)普通股東一般具有優先認股權,即當公司增發新普通股時,現有股東有權優先(可能還以低價)購買新發行的股票,以保持其對企業所有權的原百分比不變,從而維持其在公司中的權益 。比如某公司原有1萬股普通股 , 而你擁有100股 , 占1%,而公司決定增發10%的普通股,即增發1000股 , 那么你就有權以低于市價的價格購買其中1%即10股,以便保持你持有股票的比例不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