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女生遭毆打學校是否有責任


小學女生遭毆打學校是否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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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是否需要承擔責任,需要看在學校遭毆打的學生,是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還是限制行為能力人 , 不同的階段,學校所付的責任也所有所不同,具體如下:
1、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 ,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 , 不承擔責任 。
2、《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 ,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 , 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責任 。
【小學女生遭毆打學校是否有責任】3、《侵權責任法》第四十條 ,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以外的人員人身損害的 , 由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 , 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