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屬于交通肇事罪 什么屬于交通肇事罪

【哪些屬于交通肇事罪 什么屬于交通肇事罪】

哪些屬于交通肇事罪 什么屬于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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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屬于交通肇事罪
隨著車流量的增多,如今交通事故頻繁的發生就好像是家常便飯了 。一般的交通事故要么是罰款、處罰和賠償,情節都是輕微的 。但是對于構成交通肇事罪來說,這已經是刑法層面上的問題了 。那么什么屬于交通肇事罪呢?今天的小編就帶你詳細了解這個問題 。下面,請看詳細介紹 。
 一、什么屬于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 。交通肇事罪是一種過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據我國刑法理論,任何一種犯罪的成立都必須具備四個方面的構成要件,即犯罪客體、犯罪客觀方面、犯罪主體和犯罪主觀方面,所以,我們仍用犯罪構成的四要件說來闡述交通肇事罪的特征 。即交通肇事行為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判定標準是該罪的犯罪構成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認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是指行為人具有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
即,所謂交通肇事逃逸就是行為人在交通運輸肇事中具有以下情形并因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4、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5、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6、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7、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8、嚴重超載駕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
三、交通肇事罪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對交通肇事罪規定了三個不同的刑級(量刑檔次):
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數) 。
折疊發生重大事故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此處所謂“發生重大事故”,根據《解釋》第2條第1款規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1]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
《解釋》第2條第2款規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