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
【上訴案件的審理期限是多久】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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