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字專用發票需要認證嗎

根據國稅發156號 , 一般納稅人取得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廢條件的,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的,購買方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 。
《申請單》所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應經稅務機關認證 。主管稅務機關對一般納稅人填報的《申請單》進行審核后 , 出具《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 。
【紅字專用發票需要認證嗎】《通知單》應與《申請單》一一對應 ?!锻ㄖ獑巍芬皇饺摚旱谝宦撚少徺I方主管稅務機關留存;第二聯由購買方送交銷售方留存;第三聯由購買方留存 。
《通知單》應加蓋主管稅務機關印章 。購買方必須暫依《通知單》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未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可列入當期進項稅額,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后,與留存的《通知單》一并作為記賬憑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