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津貼補貼標準

教室教齡津貼的實施有以下幾條規定:
1、教師教齡津貼的執行范圍包含中等專業學校,教師進修學校 , 技工學校,普通中學,職業中學,農業中學,工讀學校,盲聾啞學校,小學,弱智兒童學校和幼兒園的公辦教師 。
【教師津貼補貼標準】2、教齡津貼標準是,教齡滿五年不滿十年的,每月三元 , 教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每月五元,教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每月七元 , 教齡滿二十年以上的,每月十元 。
3、領取教齡津貼的教師在調離上述學校后,教齡津貼即行取消 。
4、民辦教師是否實行教齡津貼制度,由當地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
5、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可根據上述規定,結合本地實際情況 , 制訂實施細則,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行,并抄報國務院工資制度改革小組和國家教育委員會備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