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第三人可以是行政機關嗎


行政訴訟第三人可以是行政機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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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機關是可以作為行政訴訟的第三人 。
【行政訴訟第三人可以是行政機關嗎】根據《行政訴訟法》第二十九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同被訴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但沒有提起訴訟,或者同案件處理結果有利害關系的 , 可以作為第三人申請參加訴訟,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參加訴訟 。人民法院判決第三人承擔義務或者減損第三人權益的,第三人有權依法提起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