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后的補充偵查是好事嗎


批捕后的補充偵查是好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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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后的補充偵查是好事嗎】《刑事訴訟法》第68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的案件進行審查后,對于不批準逮捕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說明理由,需要補充偵查的,應當同時通知公安機關 。補充偵查對于被就羈押的嫌疑人是壞事,因為這意味著開庭的時間的延長,或者說此人在看守所的時間要長 , 而看守所和監獄有不同 。對于案件本身來說,確實有退補后案件結束的情況,但是比例是比較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