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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區2022年秋季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辦法實施細則
為做好我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工作,根據《廈門市教育局關于印發廈門市2022年秋季小學招生工作意見的通知》(廈教發〔2022〕23號)的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如下:
一、基本原則
2022年,集美區堅持“積分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采取電腦派位的辦法,盡量提供學位,公正公開地組織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就讀集美區小學一年級 。
二、申請條件
1.隨遷子女須年滿六周歲,即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未及齡和超齡均不符合條件 。
2.隨遷子女父親(母親)須持有在有效期內且居住地址在集美區的福建省居住證 。
3.隨遷子女父親(母親)報名前在集美區連續居住6個月以上,即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必須在集美區居住,且目前仍在集美區居住 。
三、積分計算辦法
入學積分按照務工社保積分和穩定居住積分兩個項目計算積分,總分115分 。
(一)務工社保積分(58分)
1.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在工作單位參加我市社會保險累計每滿12個月得4分,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月數/12個月*4分計算得分,補繳的月份不予計算得分,本項滿分48分 。
2.隨遷子女父母雙方均在廈門居住、務工的,一方作為主申請方計算積分,另一方可以作為副申請方計算積分 。副申請方在廈門參加社會保險的年限按累計每滿12個月積2分,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月數/12個月*2分計算得分,補繳的月份不予計算得分,本項滿分10分 。
(二)穩定居住積分(57分)
1.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在廈門居住累計每滿一年積2分,不足一年的按實際天數/365天*2分計算得分,本項滿分24分 。
2.隨遷子女父母一方或雙方共同在集美區購置擁有50%以上(不含50%)產權的成套居住條件的商品住房(房屋用途應為“住宅”)且實際入住的,積24分,擁有多套房產的僅按實際入住的一套計算 。
3.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居住地與社會保險繳交地均在集美區,并在集美區申請參加積分入學的,累計每滿一年(12個月)積1分,不足一年的按實際月數/12個月*1分計算得分,本項滿分9分 。
四、積分入學程序
(一)網上登記(4月18日—4月27日)
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可于4月18日—27日期間登錄“i廈門一站式綜合服務平臺”(網址:https://ixm.xm.gov.cn/)或關注i廈門微信公眾號進行網上登記 。
(二)審核報名信息(4月28日—5月31日)
4月28日—5月31日,系統根據申請人填報的信息,自動調取申請人的社保、居住、房產等信息進行審核,判斷報名者是否符合今年集美區隨遷子女積分入學條件 。審核結果可在“i廈門一站式綜合服務平臺”(網址:https://ixm.xm.gov.cn/)查詢 。隨遷子女家長如對審核結果有疑議的,可于5月31日前通過“i廈門一站式綜合服務平臺”提出復查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
(三)公布試算積分,積分確認(6月10日—6月17日)
1.試算積分公布 。6月10日—6月13日,系統在“i廈門一站式綜合服務平臺”(網址:https://ixm.xm.gov.cn/)公布積分試算結果,相關家長可憑報名登記的賬號密碼登錄網站查詢 。
2.積分復核 。6月10日—6月15日,相關家長如對積分試算結果有疑議,可在網上申請復核,逾期不予受理 。
3.積分確認 。6月10日—6月17日,相關家長對公布的積分無異議的,應及時進行網上積分確認 。逾期未進行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在集美區參加積分入學的資格 。
(四)積分公示(6月24日—6月30日)
集美區教育局在“i廈門一站式綜合服務平臺”(網址:https://ixm.xm.gov.cn/)公示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的入學積分,接受群眾監督 。
(五)公布空學位及積分排名(7月23日前)
集美區教育局根據招生計劃在招收完本區戶籍對象、符合規定的政策性入學對象后,核算出可接收隨遷子女入學的公民辦小學及其學位數 。集美區教育局在“i廈門一站式綜合服務平臺”(網址:https://ixm.xm.gov.cn/)公布本區招收符合條件隨遷子女的公民辦小學名單、空學位數、志愿填報方式及經審核符合積分入學基本條件的隨遷子女入學積分全區排名位次 。
總積分相同的隨遷子女,再依次按以下項目積分進行排序:購房、社保年限和居住年限 。若按上述項目排序后積分名次仍相同的,則按隨機原則排序 。
(六)積分志愿填報(7月24日—7月25日)
經審核及公示確認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家長應于規定時間登錄“i廈門一站式綜合服務平臺”(網址:https://ixm.xm.gov.cn/)填報入學志愿,逾期未填報的視為自動放棄在集美區積分電腦派位資格 。
(七)積分派位(7月28日)
按照“積分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根據公民辦小學空學位數,集美區教育局對符合申請條件并完成積分入學志愿填報的隨遷子女,根據積分高低排序位次和填報的志愿順序進行電腦派位錄取 。
(八)入學確認(7月29日)
家長于當天登錄“i廈門一站式綜合服務平臺”(網址:https://ixm.xm.gov.cn/)查詢派位結果,已派入的則及時進行入學確認 。逾期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不再保留或重新安排學位 。
(九)注冊報名(7月31日)
錄取到公民辦小學的隨遷子女及時入校注冊報名,逾期未注冊的,視為自動放棄在集美區公民辦小學就讀 。
五、其他事項
(一)本細則規定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是指申請入讀集美區公民辦小學一年級的非集美區戶籍(即廈門市非集美區戶籍和非廈門市戶籍)的適齡隨遷子女 。
隨遷子女父親(母親)戶籍為本市非集美區戶籍的,在集美區的居住時間以實際居住地社區(村)居(村)委會在網格化平臺上登記的居住時間進行計算 。家長應及時到所居住地社區(村)居(村)委會通過網格化系統辦理居住情況登記(見附件2) 。
(二)被派入民辦學校的隨遷子女免除學雜費、課本費、簿籍費 。
(三)嚴禁已在全國學籍系統建立學籍的隨遷子女參加集美區隨遷子女積分入學,一經發現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
(四)嚴格執行《殘疾人教育條例》規定,加強殘疾兒童分類安置工作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殘疾適齡子女可參與積分入學 。符合集美區積分入學基本條件并被普通學校錄取的,學校不得拒收 。被普通學校錄取的持有殘疾證的隨遷殘疾適齡子女若不具有接受普通學校教育能力且能接受特殊學校教學的,依家長申請,由集美區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鑒定,根據鑒定結果,按照學位情況和積分高低進行安置 。
(五)錯過網絡報名視為自動放棄在集美區積分入學資格,不再組織補報名 。錄取到公辦或民辦學校的隨遷子女逾期未報到者,均視為自動放棄本區學位 。
(六)不符合我區積分入學申請條件的隨遷子女或參加我區積分入學但未派入我區公民辦小學的隨遷子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家長應及時將適齡兒童帶回戶籍所在地就學 。
(七)建立積分入學信用制度 。將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納入教育系統信用體系建設內容 。建立積分公示制度,集美區教育局對申請人積分情況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隨遷子女申請入讀公民辦學校,必須保證所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及證件、證書為隨遷適齡兒童父(母)本人的材料,且真實有效,對未實際務工以掛靠單位繳交社保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取消其在廈參加積分入學的資格,并列入失信人員名單 。
(八)本細則實施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群眾的監督,隨遷子女家長若對積分入學工作有異議,可向區監察部門或區教育局、市教育局投訴反映;對積分入學工作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將嚴肅查處 。
(九)集美區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的相關政策、通知、公告等均在集美區人民政府網站、“集美教育”微信公眾號、“i廈門一站式綜合服務平臺”發布,請及時關注 。
(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招生工作相關時間和安排如進行調整將再行通知 。參與積分入學隨遷子女家庭居住、務工、社保等計算辦法,按照相關部門規定執行 。
本實施細則由集美區教育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僅適用于2022年集美區積分入學工作 。
附件:1.集美區2022年秋季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工作日程安排表
2.集美區各村(居)辦事地址和聯系方式一覽表
3.集美區2022年秋季小學招生工作學校咨詢電話
附件1
集美區2022年秋季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工作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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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集美區各村(居)辦事地址和聯系方式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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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集美區2022年秋季小學招生工作學校咨詢電話
【2020集美區積分入學學位數 2022年集美區小學積分入學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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