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婚夫妻探親假有什么規定

軍婚夫妻探親假的規定:
1、若夫妻分居,則雙方每年均享受探親待遇一次,干部假期為30天,其中旅、團以下部隊干部和其他直接帶兵的分隊干部為40天 。符合隨軍條件的 , 干部假期為40天;
2、若干部與愛人、父母分別居住三地,則干部每年探望愛人一次 , 每4年探望父母親一次;
【軍婚夫妻探親假有什么規定】3、若夫婦在一起生活,則干部每4年探望父母一次;
4、若夫妻在一起生活,其愛人不能隨干部調動工作,則只允許夫妻一方享受探親待遇,時間為30天 。其中,在一年內既符合探望愛人又符合探望父母的規定 , 原則假期為45天,如果父母有一方與愛人居住在一地,則干部不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5、4年一次探親假為20天 , 并一般應在第4年安排 。如家中遇有特殊情況 , 經組織批準,在這4年中的任何一年都可以探望,但下次探望的時間從第5年算起,不得依次提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