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土地征收的補償有什么

國有土地征收的補償有對被征收的土地的經濟損失支付補償;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補償;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 , 如房屋、其它設施 , 因征地被毀損向該所在人支付補償;對被征地單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富余勞動力支付補償 。
引用法規:
【國有土地征收的補償有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 。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 , 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