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20年簽房屋租賃合同可以嗎


提前20年簽房屋租賃合同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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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20年簽房屋租賃合同可以嗎】提前20年簽房屋租賃合同不可以 。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租賃合同最長的期限是二十年 , 如果租賃合同期限超過二十年是無效的合同 。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 。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間屆滿 , 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