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考專項計劃 福建高校專項計劃報名時間


福建省高考專項計劃 福建高校專項計劃報名時間

文章插圖
福建高校專項計劃報名時間
4月25日前報名
報名及資格審核辦法
【福建省高考專項計劃 福建高校專項計劃報名時間】(一)4月25日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閱讀有關高校招生簡章,并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完成報名申請 。4月29日前,省教育考試院將考生報名數據,按地區分發至各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 。
(二)4月28日-29日,符合報考條件且已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完成報名申請的考生,持申報高校專項計劃所需材料到普通高考報名所在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申報,逾期不再受理 。
申報時須提交考生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有效戶籍證明、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2021年福建省高校專項計劃考生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可從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m.fz.bendibao.com/edu/www.eeafj.cn“數字服務大廳--高考高招”欄目下載) 。
(三)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考生報名數據,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戶籍、學籍資格審核 。審核工作須指定2名以上在職國家公職人員,依據規定的報考條件,以及教育局學籍主管部門、公安局戶籍管理部門審定的相關材料,對考生出具的證件和證明材料進行審核確認 。
實施區域農村地區的認定,根據國家統計局發布的2020年度《統計用區劃代碼》和《統計用城鄉劃分代碼》 。《統計用城鄉劃分代碼》由統計用區劃代碼和城鄉分類代碼兩部分組成,城鄉分類代碼為“210”和“220”,表示鄉村,認定為實施區域的農村 。
(四)經審核合格的考生名單應在其所在高中階段學校網站和班級公示,并在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網站上公示 。同時,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應認真填寫《2021年福建省高校專項計劃考生花名冊》(附件3,以下簡稱《花名冊》),于5月8日前將電子版和紙質相關表冊以及審核后的報名數據上報設區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花名冊》須復印留存備查 ??h(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須于5月8日前登錄“福建省高考考務管理系統”,將符合條件的考生信息錄入并提交設區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審核 。
(五)設區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應指定專人匯總、審核高校專項計劃考生資格信息,審核合格考生名單須在設區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網站上公示 。設區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應于5月12日前將《花名冊》電子文檔和紙質材料以及審核后的報名數據報送至省教育考試院普招處備案,《花名冊》須復印留存備查 。設區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同時于5月12日前通過“福建省高考考務管理系統”完成考生資格審核工作 。省教育考試院信息處于5月14日前打印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信息表紙質版,由設區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再次校對確認并逐頁蓋章后,并于5月18日中午12:00前送達省教育考試院信息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