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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全款購買的房子,且登記在其個人名下,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榍百I的房子在實踐中會存在多種情形,如父母出資、婚前一方付首付等,具體是否為共同財產,應根據實際情況所對應的法律規定為準 。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ㄒ唬┕ぷ?、奖金、劳务报齿?
?。ǘ┥?、经营、投讓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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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ㄋ模┘壇謝蛘呤茉牟撇? ,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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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 , 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ㄒ唬┕ぷ?、奖金、劳务报齿?
?。ǘ┥⒕?、投讓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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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ㄋ模┘壇謝蛘呤茉牟撇?,但蕽摨dǖ諞磺Я懔醯諶罟娑ǖ某猓?
【婚前買的房子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ㄎ澹┢淥Φ憊楣餐械牟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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