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閣制度完備的標志是什么


內閣制度完備的標志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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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閣制度完備的標志是什么】明朝內閣是明朝建文四年(1402年)至崇禎十七年(1644年)的皇帝咨政機構,此后權力逐漸增大,后形成為明朝行政中樞 。內閣輔臣的人數為一人至七人不等 , 輔臣奉使出外辦事,多自稱閣部 。
起初,內閣大學士只具有顧問身份,皇帝為最終決定的權力,而大學士很少有參決的機會 。到明仁宗、明宣宗時期,地位日益受尊崇 。自此 , 內閣的權力日益增大,到明世宗中葉,夏言、嚴嵩等人執掌內閣,地位赫然為真正的宰相,亦可壓制六部 。然而,雖然首席內閣大學士(或稱內閣首輔)有票擬的權力,但卻不得不依賴于內部太監送達批紅 。首輔大學士的職權如同以往的丞相 , 但必須與宦官合作 , 才能執掌大政,如張居正結合馮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