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要求 蕪湖對校外培訓機構進行集中整治


蕪湖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要求 蕪湖對校外培訓機構進行集中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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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蕪湖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要求 蕪湖對校外培訓機構進行集中整治】一、規范培訓行為
各培訓機構要嚴格執行《意見》要求 , 做到誠實守信 , 強化行業自律 , 規范培訓行為 。
1、不得高薪挖搶學校教師;
2、從事學科類培訓的人員必須具備相應教師資格 , 并將教師資格信息在培訓機構場所及網站顯著位置公布;
3、不得泄露家長和學生個人信息;
4、不得開展面向3-6歲學齡前兒童的線上培訓 , 嚴禁以學前班、幼小銜接班、思維訓練等名義面向3-6學齡前兒童開展線下學科類(含外語)培訓;
5、義務教育階段嚴禁超標超前培訓 , 非學科類培訓機構不得從事學科類培訓 , 嚴禁提供境外教育課程;
6、面向高中普通高中學生的學科類培訓機構的管理 , 參照《意見》執行 。
7、嚴格執行國家關于財務與資產管理的規定 , 收費時段與教學安排應協調一致 , 按課時收費時 , 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過60課時的費用 , 按培訓周期收費時 , 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
8、根據市場需求、培訓成本等因素確定培訓機構收費項目和標準 , 向社會公示、接受監督;
9、全面使用《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 , 合同中明確培訓內容、收費標準、退費條款 。
二、嚴格時間安排
證照齊全的學科類培訓機構上課時間限周一至周五 , 每天上課結束時間不得晚于20:30.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不得組織學科類培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