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憑證丟失法律責任是什么

1、可以對單位處以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會計憑證丟失法律責任是什么】2、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 , 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3、會計人員有以上行為、情節嚴重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4、其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法律依據】
根據《會計法》第42條規定:未按照規定保管資料 , 致使會計資料毀損、丟失的 , 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 可以對單位處以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