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東有什么權力】控股股東是指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絕對多數或者相對多數股份的那個股東 , 可能是個人,也可能是個公司 。根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證監【1997】16號)的規定,“控股股東”是指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股東:第一此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可以選出半數以上的董事;第二此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可以行使公司30%以上的表決權或者可以控制公司30%以上表決權的行使;第三、此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持有公司30%以上的股份;第四此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 , 可以以其它方式在事實上控制公司 。上述所稱“一致行動”是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人以協議的方式(不論口頭或者書面)達成一致,通過其中任何一人取得對公司的投票權,以達到或者鞏固控制公司的目的的行為 。只要不是控股股東的都屬于非控股股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條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占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 , 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
- 軍師旅團營連排
- 旅游感悟唯美句子
- 湖南為什么有魚米之鄉之稱
- 建安文學的代表人物
- 桑蠶絲被和蠶絲被有什么區別
- 學生手冊有什么內容
- 考取土木工程證書有哪些要求
- 雪紡衫為什么有靜電
- 濕度90對人有什么危害
- 高等數學包括哪些范圍有加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