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資的爭議有沒有時效的規定

拖欠工資的爭議是有時效的,最遲應當在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
【法律依據】
【拖欠工資的爭議有沒有時效的規定】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 ,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