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礦證使用年限

不同類型的采礦證使用年限不一樣 。
根據采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采礦許可證有效期 , 按照礦山建設規模確定:
1、大型以上的,采礦許可證有效期最長為30年;
2、中型的 , 采礦許可證有效期最長為20年;
3、小型的,采礦許可證有效期最長為10年 。
【采礦證使用年限】采礦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繼續采礦的,采礦權人應當在采礦許可證有效期屆滿的30日前 , 到登記管理機關辦理延續登記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