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居間合同

居間合同包括以下含義:
1、居間合同的當事人為居間人和委托人 。其中,接受委托并報告訂立合同機會或者提供交易媒介的一方為居間人,支付報酬的一方為委托人 。
2、居間合同是以促成委托人與第三人訂立合同為目的的 。也就是“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 。
3、居間合同是一種諾成、雙務合同 。也就是說,只要委托人與居間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 。合同一經成立,居間人就有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從事居間的義務,居間人的活動一旦取得結果,委托人就有支付報酬的義務 。
【什么是居間合同】4、居間合同通常是一種有償性的合同 。即委托人在居間人促成委托人與第三人之間建立起有效的合同關系后要“支付報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