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企業的性質是什么

1、普通合伙企業由2人以上的普通合伙人(沒有上限規定)組成 。
【普通合伙企業的性質是什么】2、普通合伙企業中,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
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中,一個合伙人或數個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伙企業債務的,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伙人則僅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 。
4、合伙企業屬于企業法人,但并非公司 。普通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組成,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