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可以離開縣轄區活動嗎


緩刑可以離開縣轄區活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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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緩刑期間,未經批準是不可以離開所居住的城市的 。
《社區矯正實施辦法》第十三條 , 社區矯正人員未經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旗) 。
【緩刑可以離開縣轄區活動嗎】社區矯正人員因就醫、家庭重大變故等原因,確需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旗),在七日以內的,應當報經司法所批準;超過七日的,應當由司法所簽署意見后報經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批準 。返回居住地時,應當立即向司法所報告 。社區矯正人員離開所居住市、縣(旗)不得超過一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