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納法和演繹法的區別

【歸納法和演繹法的區別】歸納推理和演繹推理的區別:演繹推理從一般理論開始,朝著可以檢驗的特定假設努力,然后,對假設的檢驗,要么確認要么拒絕原始理論 。歸納推理從一個特定的觀察開始,并致力于一個一般的理論 。歸納法是從特殊到一般 。優點是能體現眾多事物的根本規律,且能體現事物的共性 。缺點是容易犯不完全歸納的毛病 。演繹法是從一般到特殊 。優點是由定義根本規律等出發一步步遞推,邏輯嚴密結論可靠,且能體現事物的特性 。缺點是縮小了范圍,使根本規律的作用得不到充分的展現 。歸納法和演繹法在應用上并不矛盾,有些問題可采用前者,有些則采用后者 。而更多情況,將兩者結合著應用,則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