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剛剛!呂梁市疫情防控辦發布第26號通告

呂梁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
通 告
(第26號)
為落實交通運輸部、交通運輸廳關于《進一步統籌做好公路交通疫情防控和保通保暢工作的通知》精神 , 確保重點物資運輸車輛經高速公路、國省干線順利出入我市 , 現將重點物資貨運車輛及車上人員出入我市的疫情防控辦法通告如下:
一、全市所有檢測卡口站點必須設立貨運車輛綠色專用通道 , 高速卡口不少于兩條 。 各縣(市、區)政府要增加疫情檢測力量 , 結合各卡口實際研究制定快檢快通辦法 , 確保貨運車輛通行 , 不得滯留、勸返 。
二、實行貨物供需單位法人負責制 。 由貨物供需單位經專人帶單位證明 , 供需當日貨運司乘人員、車輛信息到駛入疫情檢查點接駁報備 。
三、貨運司機應攜帶車輛道路運輸證、駕駛員駕駛證、從業資格證及隨行人員非紅碼、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 司乘人員持48小時核酸證明者 , 加做抗原核酸檢測取樣 , 不能提供48小時核酸證明者 , 加做核酸檢測取樣 。 同日貨運車輛30輛以上單位 , 由供需單位指派第三方在貨運場內核酸檢測 , 并在當日18時將結果報疫情防控辦 。
四、由貨物供需單位負責點對點按規定線路 , 由卡口點送至供需地點 , 實行全程閉環管控 。
五、裝卸貨時司乘人員要做好個人防護 , 貨物供需單位要確實保證不與當地人員接觸 , 裝卸貨后按規定路線出境 , 派專人到備案地進行銷號 。
呂梁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
(代章)
【疫情|剛剛!呂梁市疫情防控辦發布第26號通告】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