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死亡之謎 韓非之死的歷史真相

關于韓非子之死,有兩種說法,①司馬遷說:“被李斯毒死在監獄” 。 ②劉向說:“被秦始皇斬殺的” 。
今天,無論是在官方、還是史學界,抑或民間,都是承認第一種說法,我們現在無論是電視、電影,還是文學作品,以及自媒體,都是采用第一種說法——韓非子是被李斯毒殺的,而“被秦始皇斬殺”的說法根本無人提及 。 顯然,第二種說法被隱沒了,被忽略了 。 二人“掐架”,司馬遷贏了 。
為什么會這樣?因為無論是從他們兩人的歷史地位,還是他們的作品——《史記》與《戰國策》,劉向都遠不能與司馬遷相提并論 。 我們現在研究遠古和秦漢時期的歷史,基本上是以《史記》作為版本,而其他版本只是作為補充和參考 。 當某一件歷史事件或某一個歷史人物,其他版本與《史記》都有記載時,如果與《史記》的記載相沖突呢?怎么解決?舍棄其它版本的說法,采信《史記》 。
如果我們這樣看待問題,那就容易陷入一個“誤區”,這個“誤區”就是:如果有分歧,那就依“權威人物”所說的 。 但是我今天想同諸位說:①劉向作為一個史學家,他的歷史地位也不低;他的作品《戰國策》歷史地位也不低 。 只是比司馬遷和《史記》“稍遜一籌”而已 。 ②我們不能以“權威”來判斷他們觀點的“準確度”和“可信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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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是:“兼聽則明,偏聽則暗”,對于各方面的觀點都應該“聽取” 。 如果表面上來看起來相沖突,但其實能夠“揉和”,那是最好 。 但如果兩種觀點明顯對立呢?此時到底該相信誰?我們應該隔絕身份、地位的干擾,對他們的言論、“證據”等各方面進行分析、論證,如果誰的合情合理、邏輯自洽,我們就應該采信他的觀點 。
你們很可能會“噴”我:什么證據?你親眼見到“現場”嗎?你能“傳喚”“嫌疑人”——秦始皇或李斯嗎?你能“請來”“提供線索”的司馬遷或劉向嗎?這我承認:“作案現場”我是無法見到了,因為我不是當朝當時的人 。 贏、李、司馬、劉四人,我也無法“請來”他們,因為他們都早已千古 。
可能你們又會說:“那你還在談什么證據不證據?”我想說:辦法還是有的 。
司馬遷在《史記》中說:是李斯“毒殺”的;劉向在《戰國策》中說:是秦始皇“斬殺”的 。 但不管是“被毒殺”,還是“被斬殺”,這都是-樁“人命案” 。 要還原“案件真件”,第一步總是“勘察”“現場” 。
韓非子被害現場司馬遷說——
秦始皇決定開啟滅六國的步伐 。 而韓國是秦國東出函谷關的必經之路,所以第一個要消滅的就是韓國 。
而韓非子則辯解說:韓國已經臣服于秦國,且六國之中力量最弱小 。 應暫保存,暫緩進攻 。 并主張先滅趙國 。
秦始皇認為他是在為保存韓國作辯解,打亂了自己統一六國的步驟 。 李斯在一旁煽風點火:“韓非是韓國人,當然維護韓國,且必定會回到韓國的,這是為秦國埋下禍患??!不如捏個罪名處死他 。 ”
秦始皇覺得有理,就把他囚禁了起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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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派人給監獄中的韓非子送去了毒酒 。 韓非子不想就此屈死,想爭取最后一次申辯機會 。 囚室之中,只有使者和韓非二人,且李斯是丞相,而韓非子此時已是囚徒,由不得韓非不喝,不會給他向秦始皇申訴的機會 。 于是,韓非子喝下了毒酒 。
秦始皇后來又后悔了,便欲見韓非子并赦免他 。 但為時已晚,韓非已死 。
李斯使人遺非藥,使自殺 。 韓非欲自陳,不得見 。 秦王后悔之,使人赦之,非已死矣 。 ——《史記?老子韓非列傳》
劉向說——
楚、越、燕、代四國準備聯合伐秦 。 秦始皇擔心財力困窘,便向眾臣問計 。 但群臣皆沉默不語 。 只有姚賈挺身而出,表示愿意出使四國,讓他們停止軍事行動,打消聯合攻秦的念頭 。
贏政把自己的衣服給他穿,帽子給他戴,寶劍讓他佩帶 。 還準備了百輛車,千斤金 。
姚賈完美完成了出使任務,不僅讓四國停止了軍事行動,還與四國國君相處得“交情甚厚”,結為好友 。 贏政很高興,封他“千戶侯”,拜為“上卿” 。
韓非子對贏政說:“他歷年三年,未必能真正拉攏四國 。 實際上是耗盡國家珍寶,在外與各諸侯勾結 。 希望大王明察” 。
贏政找來姚賈質問 。 姚賈說:“若要讓四國停止進攻,就要給他們以實惠,所以獻給珍寶;若不進攻,便是和平相處 。 我作為使臣,更要以友相處,以打消他們的疑慮 。 ”
并以夏桀、商紂王聽信讒言,導致身死國亡為例,希望贏政不要聽信讒言,否則,無人愿意效勞 。
韓非子又說:他父親在大梁(魏國都城)只是一個“看門人”,他還曾在大粱犯有盜竊前科 。 后來又被趙國驅逐出境 。 您使用這種人來過問國家大政方針,這在群臣之中會產生極壞的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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贏政再讓姚賈解釋 。 姚賈又分別以姜子牙原被人遺棄、管仲原是小販、百里奚原是乞丐、中山原是小偷,但分別輔助周武王、齊桓公、秦穆公、晉文公擁有天下或稱霸為例,說明不能只看別人污點和過失,關鍵在于能否為自己所用 。 希望贏政只考慮臣子是否為安定國家獻力獻策,而不要聽別人對他的誹謗 。
于是,秦始皇恢復了姚賈的爵位和官位,繼續出使以夯實四國的關系,并斬殺了韓非子 。
秦王曰:“然 。 ”乃復使姚賈而誅韓非 。 ——《戰國策?秦策五?四國為一》
朋友們,看到了嗎?這兩種說法截然不同 。
司馬遷說——秦始皇只是受到李斯的煽風點火,而囚禁韓非 。 但韓非終究是死于李斯的毒酒 。 對于韓非的死,秦王事先并不知情 。
劉向說——是韓非嫉妒姚賈,便誹謗他 。 姚賈為自己辯解,并用言語激怒秦王:“你再這樣聽信小人讒言,就沒人會愿意為你所用了 。 ”于是秦王斬殺了韓非 。 李斯全程沒有參與 。
這兩種說法就明顯對立,無法“揉合”了 。 那么,我們就只能相信一種說法,要么相信司馬遷的《史記》,要么相信劉向的的《戰國策》 。 那么,你們會相信誰呢?很顯然,我們無法僅從這兩條不同的“線索”就作出判斷 。 因為司馬、劉都說的“有眉有眼” 。 但是,二人至少給我們提供了“嫌疑人”——秦始皇或李斯 。
我們破案的第二個步驟是什么?是“排查”“受害人”與“嫌疑人”之間的“社會關系” 。
韓非子與李斯的關系;韓非子與秦始皇的關系韓非子與李斯的關系——
李斯原是楚國上蔡一名小吏,出身布衣 。 三十歲前一事無成 。 他不想再這么一直混下去,便決定先外出求學,學成后求取功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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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非子)
韓非本是韓國一宗室公子,出身貴族 。 當時諸侯混戰,強秦橫行,而韓國是七國之中最弱小的 。 他深為國家命運擔憂 。 于是決定出外學習治國之道,學成后報效國家 。
被稱為儒家“后圣”的荀子當時在蘭陵授課,頗有影響力 。 二人慕名前來,投于荀子門下,成為了“同門師兄弟” 。
當時有“儒者不入秦”的說法 。 是指秦國不接受儒家思想,不重“禮”,而重“法” 。 但秦國的政治制度使得秦國國力遠在六國之上,有碾壓六國之勢 。
荀子深受震撼,認為儒家并不能成為唯一,應該儒法相輔相成,禮法互濟,他重視制度,強調規則 。 他的想法在當時很激進,以至于有很多人質疑:他到底是不是一個“真正的儒者” 。
但荀子同時強調,必須以儒家思想為根本,為主流,法家是儒家的輔助和補充 。
李斯認為:秦國四代勝出,所依靠的并不是什么“仁義”,而是根據現實 。 秦國的強盛正是始于“商鞅變法” 。 所以,秦國的法治制度就是最好的 。
韓非雖然接受了荀子的許多觀點,但也有自己不同的看法 。 他認為:僅靠儒家行不通 。 儒家有名無實,不能進行有效的統治 。 治國不能只是依賴明君賢臣,還必須輔以制度設計 。
結果,儒家大思想家荀子,門下兩位最得意的學生卻偏離了儒家,荀子火冒三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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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韓非和李斯的觀點雖有少許差別,但大致相同,后來都成為了法家的代表人物 。 由于同拜一師,朝夕相處,又由于觀點相似,惺惺相惜 。 因此,二人成為至交摯友 。
學成后,李斯踏上了入秦之路,韓非回到韓國 。
韓非子與秦始皇的關系——
韓非子回到韓國后,積極向韓桓惠王獻計獻策 。 但韓王已經臣服于秦王,并認為“安全”已經得到保障 。 便沒想著要富國強兵,而是親小人而遠賢臣 。 對韓非的勸諫從不采納 。
韓非子很痛心,但他心中愛國之焰從未熄滅 。 加上他生來口吃,就更加沒有機會上朝慷慨陳詞闡述自己的政治、外交見解了 。
于是,他將自己所學、所想、所見付諸于筆端,寫了《孤憤》、《五蠹》、《內外儲》、《說林》、《說難》等十余萬字的著作 。
秦始皇陰差陽錯看到了這些文章,大為贊賞,并慨嘆道:“我若能與此人交往 。 死而無憾了 。 ”
(秦王)曰:“嗟乎!寡人得見此人與之游,死不恨矣!”——《史記?老子韓非列傳》
李斯說:“這是我的師兄弟韓非寫的 。 ”于是贏政便攻打韓國,條件只是“交出韓非子” 。 韓王本來就臣服了秦王,秦王的話他不敢不聽 。 加上韓非經常規諫他,弄得他不勝其煩 。 于是干脆下坡就驢,作了個人情,讓韓非以韓國使者身份出使秦國,其實是“甩包袱” 。 李斯奉命迎接了韓非 。
秦王經常與韓非交談,覺得他的理論非常適用,贊不絕口 。 又覺得他的政治、外交觀念同自己在許多地方幾乎不謀而合,因此非常寵幸他 。 后來者居上,韓非的受寵程度甚至一度在李斯之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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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一等,我都被繞糊涂了 。 你司馬遷不是說韓非是被李斯“毒殺”的嗎?你劉向不是說是被秦王“斬殺”的嗎?怎么你們兩位都把他們的關系說得這么好?這么好的關系,韓非子怎么會遇害于二人之手?
唉!怪你我都是小老百姓,經常會因為雞毛蒜皮的事而互相算計,一想到遇害,想到的無非就是“情殺”、“仇殺”等類型 。 而老謀深算的政治家們,基本不把愛怨情仇掛在心上 。 他們考慮事情,基本上是以政治為導向,“政治斗爭”,才是他們的殺人動機 。
現在,文章的下一部分,就是朋友們開動大腦機器的時候了 。
李斯“毒殺”韓非,秦王“斬殺”韓非,二人各自的動機首先看秦始皇“斬殺”韓非的動機,看劉向是如何分析的 。
①韓非動了秦國強國的根基——秦國強盛始于“商鞅變法”,而商鞅變法最核心的內容就是廢除了“世襲制” 。 不論身份貴賤,哪怕是田間農夫、村舍閑人,都可以向國家獻計獻策;不管你之前是囚徒、罪犯,還是他國逃犯,只要你為秦國建立了功業,都可以冊封受賞,晉官加爵 。
范睢原本是魏國一門客,百里奚更是一個乞丐,李斯原也是一名小吏……這些人都為秦國的強盛做出了貢獻 。 秦國從被中原諸侯國瞧不起的西方蠻戎,一步步走來,到現在的碾壓六國,正是因為任人唯能,不論身份貴賤,遑論人生污點 。
而韓非竟以姚賈“父親是守門人”、“曾犯盜竊前科”,又“曾被趙國驅逐”這三件事攻擊姚賈,說這類人不應該讓他參與大政方針 。 贏政非常惱火,認為他是在否定秦國的“不分尊卑,唯能為用”的選拔“用人制度” 。
而韓非的一句“任用這種人,會在群臣之中產生極壞的影響 。 ”,贏政更是怒不可遏,認為他是對自己的錄用人才措施指手劃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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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賈劇照)
②韓非的誹謗,會使得群臣離心離德
韓非說姚賈是拿著秦國的珍寶是在賄賂四國國君,與之交好是在勾結 。 這種說法毫無依據,是明顯的妄斷,是在誹謗功臣 。 如果這種風氣得到滋長,秦國群臣就會以已之私利,互相攻陷,形成“內耗”,這將極大的消損秦國的國力 。
范睢原本是魏國須賈門客,后遭受誣陷,差點鞭答至死 。 后來在鄭安平的幫助下,潛入秦國 。 范睢后來為秦國的統一六國規劃了清晰的路徑——遠交近攻 。
秦始皇知道太多活生生的大臣互陷,而導致國力衰敗的案例,對于這一點,秦始皇不得不警惕 。
③韓非早晚會成為秦國的禍害 。
韓非在韓國被冷落,又被韓王作為“外交棋子”派往出使秦國 。 他本該對韓國心灰意冷了,但他仍然為韓國辯護,可見他的“愛國之心”非常強烈 。
他來秦國并非心甘情愿,很少關心政治 。 他之所以與秦王交好,是因為只有秦王非常欣賞他的“法學”理論,只有秦王才能使他那十多萬字的著作發揚光大 。
但是,“愛國之心”會驅使遲早回到韓國 。 而韓王現雖表示臣服,但不一定可靠 。 韓宣惠王和韓襄王兩代國君,就在秦、楚之間反復搖擺(后來的事實證明了這一點—— 韓王后來又撕毀盟約,與趙、魏聯合攻秦,被秦國俘獲) 。
如果“愛國之心”最終驅使韓非子回到韓國,韓非子必將受到欣賞,得到重用 。
韓國本為秦國東出函谷關必經之路,要滅六國,必先滅韓國 。 但韓非卻“誘”秦國先滅趙國 。 如果秦王聽信韓非的“計謀”,“飛”過韓國去攻打趙國,秦國行軍途中,韓國實然偷襲,能將秦軍截為兩截,首尾不能相接 。 韓非這是“身在秦營心在韓”啊!
基于以上三種原因,秦始皇認為:韓非子非殺不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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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漢史學家、文學家、思想家)
司馬遷說是李斯“毒殺”的,看他又是如何分析李斯的動抗 。
李斯出身布衣,30歲前默默無聞,生活得平凡而卑微 。 因為寫的一手漂亮的毛筆字,在基層做著文書的工作 。 他不想這樣渾渾噩噩下去,他決定改變人生 。 而“拜師求學”就是第一步 。
在荀子處學成“畢業”向老師辭行時說:“一個人如果遇到機會,切不可錯過 。 現在秦王想并吞各國,正是平民施展才華和抱負的最佳時機 。 位卑而不想著求取功名,與禽畜無異 。 如果士人標榜自己厭惡功名,那是假心假意 。 ”
他入秦后,先是在呂不韋門下做一名舍人 。 由于呂不韋很欣賞他,任命為“郎官” 。 呂不韋倒臺以后,李斯憑著自己的努力,官運非常順利,直至“迋尉” 。 他的兒女,大多是與秦王或秦國宗室聯姻 。
官位的亨通和家族的榮寵,使他倍加珍惜,他再也不想回到上蔡 。 他把秦國的命運與自己和自己家族的命運綁在了一起 。 他不希望有任何因素破壞了這一切 。
雖同學于荀子處,但李斯認為自己的才能不如韓非 。
(非)與李斯俱事荀卿,斯自以為不如非 。 ——《史記?老子韓非列傳》
秦國強盛得益于法術 。 秦始皇認為:對于法家思想,韓非在李斯之上 。 秦王愈加寵幸韓非 。 為了得到韓非,秦王甚至不惜對自己的臣服國——韓國開戰 。 李斯擔心:經過多年摸爬滾打所擁有的一切,會在某一天悄然失去 。
即使秦始皇不“移情別戀”,一碗水端平,但李斯仍寢食不安 。 有道是:一山難容二虎 。 同是荀卿的高足,同是秦王的寵臣,同是法術的大家 。 李斯必欲除韓非而后快 。
況且,韓非還以“姚賈是守門人的兒子”攻擊姚賈 。 聯想到自己也是布衣出身,遠不能與韓非的貴族身份相提并論 。
韓非求學是為了報效國家,顯得理想高貴 。 而李斯求學只是想為了改變個人命運,略顯理想卑微 。 他感到局促不安,生怕別人把他與韓非相比較 。
于是,他在想法子,找機會謀害韓非 。 而韓非誹謗姚賈,激怒了秦王,秦王囚禁了他 。 李斯認為這是一個絕佳的機會,終于毒殺了他 。 即使韓非想向秦王申辯,但李斯不會給他這個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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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遷)
看起來這兩段論述都合情合理,邏輯自恰 。 真的是這樣嗎?大錯特錯!
司馬遷的“毒殺”論不成立,劉向的“斬殺”論合情合理①韓非誹謗姚賈是犯了大忌,是可以以“誣陷罪”定罪的 。 秦始皇考慮的是政治,是國家利益 。 所以,秦始皇斬殺韓非,是正確的決定 。
而李斯只是出于嫉妒,擔心自己會失去很多,但這種想法只是臆測的 。 即將這種情況以后真的會發生,那也只是李斯的個人利益 。 這個理由顯得過于蒼白無力和牽強附會,斷不至于成為殺人的借口 。
②在理論上,李斯和韓非都造諧頗深,但在執行力上,贏政是絕對的“鐵腕” 。 因憤怒而斬殺韓非絕不奇怪 。
但李斯則不同,在威嚴的秦王面前,他不敢有一絲越矩行動 。 在秦王只是囚禁韓王,而沒有誅殺韓非的決定之前,李斯絕不敢自作主張,毒殺韓非 。
什么?“已經殺死了,不能復生了,也沒辦法了,只能作罷”?他敢?!什么?他可以先騙獄卒,說是秦王讓賜毒酒的,然后把責任推到獄卒身上?這不是荒郊野外放暗箭,誰敢不坦白?
別開玩笑啦!這兩項都犯了“欺君之罪”,這可比韓非的“誣陷罪”更嚴重 。 他李斯是不是不想活了?是不是想跟韓非來個“魚死網破”?
秦王沒有授予他李斯“先斬后奏”的權力,他至多只是在秦王面前煽風點火,激怒秦王囚禁韓非 。 但誅殺韓非只能由秦王親自動手,或命令獄卒 。 韓非子的生死不是由李斯決定 。 他能做到最極端的也就是:繼續煽風點火,把事情說的更嚴重 。 希望秦始皇快刀斬亂麻,殺死了韓信就算完事 。
如果秦始皇最后后悔了,頓悟了,沒殺了,李斯也只能自認倒霉,只會恨自己的“激將法”還不到“火候” 。 但他絕沒有這個膽量,在秦王面前耍小聰明,搞小動作 。
所以,你們還相信韓非是被李斯毒殺的嗎?司馬遷的記載不可信 。
司馬遷寫《史記》,給人們了解歷史并不是其意圖,他的主要目的是:使統治者從朝代興衰中提供治國殷鑒 。 所以,《史記》是以帝王為中心,陳述帝王之業興衰的軌跡,其它諸侯、大夫、人物、事件等,都是圍繞著帝王展開 。
這也就難怪司馬遷為了維護秦始皇,拉過李斯為秦始皇墊背,替秦始皇背罵名 。
你們認為歷史的真相是這樣的嗎?關于“韓非之死”,希望大家以后在作文或討論時,要站在劉向一邊,站在歷史真相一邊,否定被李斯“毒殺”說法,支持被秦始皇“斬殺”觀點 。 不能因為司馬遷歷史地位比劉向高,《史記》歷史價值比《戰國策》高,就盲目相信 。 在學術范疇,我們不能盲從“權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