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躲家暴反殺丈夫法院判了 女子被家暴時打死丈夫獲刑6年半

近日,湖南常德,王英桃與丈夫因發生爭吵,躲進廢棄宅院衣柜中 。
丈夫發現她后,將其拖至淺水坑稱要淹死她 。 王英桃順手拿起一根木棒打了丈夫頭部,后又持續擊打致其倒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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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致對方倒地后又擊打兩下,隨后離開現場回家 。
次日,王某報案稱長期被丈夫家暴,其間,她如實陳述了將丈夫打倒在地的經過 。
王某丈夫被發現時已死亡,桃源縣人民檢察院就此案提起公訴 。
妻子躲家暴反殺丈夫法院判了  女子被家暴時打死丈夫獲刑6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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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躲家暴反殺丈夫法院判了 女子被家暴時打死丈夫獲刑6年半】法院認為,王某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并采納其自首,防衛過當,認罪認罰辯護意見,判決王某犯故意傷害罪,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 。
對于法院這樣的審判結果,大部分網友炸了鍋,法律這把尺,什么時候才能直呢?
法院最后判被的結果大家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