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訴離婚沒第二次會判決嗎怎么辦


第一次起訴離婚沒第二次會判決嗎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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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是分不開的,第二次起訴就會離婚 , 兩次起訴相隔半年 。所謂六個月期限,就是原告在第一次不準離婚的情況下,再次起訴的期限 。第一次判決后 , 原告在六個月內不能再次提起離婚訴訟 。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有關部門可以調解 , 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 , 應當進行調解;關系確實已經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五)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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