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一般簡稱為保護器, 現作為一種有效防止人身電擊傷亡事故的措施, 已在農村廣泛使用和推廣 。 正確理解保護器在配電系統中的作用, 對加強低壓電網的管理, 提高供電的可靠性、安全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 以上這些要求在實際工作中應注意:
(1) 設備的接地裝置應作防腐處理 。
【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的使用】(2) 接地線的裝設應嚴格按照設計施工, 符合規程要求 。
(3) 臺區管理工作中, 定期檢查設備的接地裝置, 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
1 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在農村電網中的使用
農村配電網絡容量較小, 負荷分布比較分散, 但總體上低壓電網大致可分為三層:配變臺區、分支配電箱、用戶端 。
三級保護是直接接觸保護與間接接觸保護相互結合使用的一種形式 。 按照農村低壓電網狀況在供電線路的首端、中段與末端這三層分別裝設不同類型的保護器 。
在線路末端的直接接觸保護的要求, 安裝動作電流為30mA的一般型(無延時)保護器 。 首端與中段按間接接觸保護, 應裝設動作特性協調配合的保護器 。 首端作為系統的第一級保護, 保護器額定剩余電流值, 宜選用可調檔次, 規程規定其最大值:漏電流較小的電網為75mA/200mA, 漏電流較大的電網為100mA/300mA, 對保護完善的系統可增至500mA 。 中段作為分路保護, 保護器的額定剩余電流值, 選取介于上級與下級保護器額定剩余動作電流值之間 。
分斷動作時間的選取, 上一級保護器應選用延遲動作型保護器, 其分斷時間應比下一級保護器的分斷時間至少增加0.2s 。
這樣網路的三級保護在動作電流、動作時間上相互配合, 末端受電設備發生故障時, 第三級保護器動作;網路末端發生故障時, 中級保護動作;網路中段發生故障時, 總保護動作, 以縮小事故停電范圍 。
總之農村低壓電網中, 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是網絡中防因設備漏電造成人身觸電傷亡事故的一道"防火墻" 。 此外, 因為保護器能及時隔離故障設備而成為網絡中防止因漏電引起電氣火災及設備損壞事故的一種技術措施 。 保護器運行正常與否關系的到人身、設備的安全 。 在低壓電網的日常管理工作中, 三級保護器的維護是一項非常重要的任務, 保護器投運率與運行可靠性能直接反映出低壓電網的安全狀況和管理水平 。
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一般簡稱為保護器, 現作為一種有效防止人身電擊傷亡事故的措施, 已在農村廣泛使用和推廣 。 正確理解保護器在配電系統中的作用,對加強低壓電網的管理, 提高供電的可靠性、安全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
2 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使用要求
裝設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的低壓電網必須是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系統 。 農村低壓電力網基本上采用的是TT系統, 即配變低壓側中性點直接接地, 網絡內所有受電設備的外露可導電部分用保護接地線(PE線)接至電氣上與電力系統的接地點無直接關連的接地極上 。
在實際工作中應注意:
(1) 電網中的N線不得有重復接地現象, 并應保持與相線相同的良好絕緣 。
(2) 照明以及其他單相負荷應盡量均勻分配到三相上, 并能隨負荷變化及時作出調整, 當低壓線路為地埋線時, 三相長度應盡量接近 。
(3) 架空線路, 應定期做好樹木清障工作 。
(4) 農村生活照明戶內線路狀況較差, 屬于農網改造自籌范疇, 應積極采取減少線路漏電的措施 。
3 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的保護方式
3.1 直接接觸保護
防止人體直接觸及電氣設備的帶電導體而造成的觸電傷亡事故 。
此類型的保護器應選擇靈敏度較高的一般動作型(無延時)的保護器, 額定剩余動作電流值I△n≤30mA 。
選取這樣的配置, 是因為在生理學中, 當人體觸電后, 外來大電流沖擊人體時, 心臟的正常搏動必然受到影響 。 如果觸電電流和通電時間超過某一極限時, 心臟的正常搏動就會擾亂, 失去泵血功能, 導致死亡 。 根據實驗研究, 健康的心臟兩個搏動周期之間約有0.1s的間歇時間, 就一般人的體重而言, 50mA將引起破壞性心室顫動, 30mA具有一定安全性不會引起危險的心室顫動 。
3.2 間接接觸保護
在裝設防間接接觸保護器的用電設備, 在實際運行中, 保護器額定剩余動作電流選取大于30mA, 額定動作時間選取大于0.1s, 這樣配置保護器在發生漏電故障時能準確、及時動作, 退出系統確保人身安全, 一個非常重要前提就是接地線的選取與安裝及對接地電阻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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