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去世后有什么講究,死者為大

每個人在去世之后都得得到尊重 。所以有了民間的習俗 。這些習俗都是作為對逝者最后的祝福 。其實逝者只不過是換了一個世界生活,也許他以后的生活會更好 。為了能夠讓逝者安心的走,人去世后可是很多講究的 。就讓我們一起來了解開運化煞吧!
一、小殮:死者將近氣絕時,家人急速給死者凈身、穿壽衣,俗稱“小殮” 。壽衣為棉布或綢料的棉衣和單衣,忌用緞子和皮毛料,顏色忌用黑色,著衣件數講究著單不著雙,最上等的是講究有7根領,有的只穿三兩件,也要多縫上幾根衣領 。壽衣上釘布條,不能釘扣子 。
穿好壽衣后,給死者口內含1枚銅錢或1粒珍珠,再讓死者一手握錢幣,一手握小米餅子,稱“打狗餅子”,傳說是為死者在冥間對付餓鬼和惡狗用的 。給死者身覆衾被,用黃表紙或白布蓋臉 。然后,將靈床移至堂屋中間,靈床前設供桌,供上一滿碗不甚熟的小米干飯,稱“倒頭飯” 。家人拈香、焚紙、舉哀后,子女們跪在靈床旁伴靈 。此時即為“遵禮成服” 。
二、報喪:人死之后,立即差人前往親友、街坊鄰居家報喪 。城市上層人家,多是先發出請知帖,在親友中請人協助辦理喪事 。辦理喪事的有總理總管喪務,另有內柜、外柜、管廚、知賓等 。總理差人給親友送“長班條”和訃聞,訃聞格式要求稱謂得當,具名皆為男性,父亡稱“孤子”,母亡稱“哀子”,父母皆故稱“孤哀子” 。
【人去世后有什么講究,死者為大】有的官商之家還隨訃聞發出“哀啟”和“行狀” 。哀啟是由孝子具名詳述死者生平、嘉言懿行的啟事;行狀是請名人為死者撰寫的傳記,用以征求誄文、祭文、碑文等 。喪家的大門和屋門,均斜貼一白紙條,稱“封門” 。再用2尺長的秫秸夾幾張火紙,插在大門框上 。男喪插在左方,女喪插右方,稱“出單旐”,以示家有喪事 。
三、著喪服:俗稱“戴孝” 。死者家中成員身穿白布袍,鞋上縫白布蓋鞋幫,分別謂“孝衣”、“服鞋”,統稱“破孝” 。死者之子、婦和未婚的女兒,要在孝衣外披麻巾、扎麻繩,孝子頭戴白布堂巾,上加麻梁冠,堂巾旁墜兩個棉花球,如父尚在的在右邊釘,母尚在的在左邊釘,表示極端哀痛,塞耳不聞外事 。
孝婦孝女頭扎白布(稱白祃子)和白頭繩 。舊時的喪服制度,以親疏為等差,有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五種,統稱“五服” 。斬衰為最重的喪服,服期3年;齊衰次于斬衰,服期1年;大功服期9個月,小功服期5個月,緦麻服期3個月 。
四、指路:人死的當晚,家人購置各種紙扎(俗稱扎彩),在大門外焚燒 。如死者為男性,要燒紙扎的馬和馬夫,如是女性則燒紙扎的轎和轎夫 。焚燒時,子女繞火正轉3圈再倒轉3圈,并一邊呼喊著對死者的稱謂,一邊高喊:“上西南!”,是為亡魂指路,亦稱“燒倒頭人子” 。
五、報廟:亦稱“送漿水” 。人死的當天,孝子率子孫們,端一木盤,上置香爐、線香、火紙,提一漿水桶,去土地廟或十字路口,燃香焚紙,澆奠漿水 。傳說人死之后,必先到土地廟再去冥間 。此舉是為賄賂土地爺,使其對赴冥間的亡魂給以關照,以漿水饋贈野鬼,使亡魂免受欺凌 。漿水需連送3天,最后一次,女婿和外甥亦同去 。送畢漿水,哭泣著返回家,再拈香焚紙舉哀 。
六、送盤纏:送漿水后,接著要送盤纏,即給西行的亡魂送路費 。城區人家多是在大門外不遠的街口,農村多在莊外的十字路口,焚燒一些用金銀紙箔折做的元寶、錁子和打上錢印的燒紙,另外再燒一些紙扎彩,扎彩有牛、馬、轎、金山、銀山、聚寶盤等 。焚燒時,家人拜祭,以示送亡魂起程赴西天 。
七、接三、送三:人死后第三天晚,家人端木盤,盤內置香爐、線香、燒紙,到大門外,面向西南方向,把線香點燃豎在墻根,家人跪拜于地,一人將大門框上插的單旐拔下,用挾單旐的秫秸夾取線香放入盤中,端回家中靈前,把單旐與線香一齊焚燒,即表示已將陰魂接回家中 。
這時,全家人要肅靜,在靈前供飯,并依次跪拜,退至室外,關閉屋門,約待一個時辰后再開屋門,復拈香焚紙跪拜,把香爐放至木盤,端至大門外,向西南方向跪拜,表示將亡魂送走,再回家舉哀 。此舉即認為是將亡魂接回家中,省視后又送回冥間,俗稱“接三”和“送三” 。古禮稱“招魂” 。
八、大殮:俗稱“入殮” 。人死后,家人將備好的棺材油漆好,富有人家所置棺木多為柏木的,其次是杉木的,要油三四遍漆 。貧窮人家多是柳木的薄板棺材,外面只涂一層黑色,俗稱“大頭匣子” 。入殮時,將棺材抬至靈床側,數人將死者抬起,先將褥子、枕頭移入棺內,再徐徐納尸入棺 。
此時,家人再次用棉球沾酒為亡人凈面,使死者閉眼合口,家人要忍悲,不能將眼淚落在亡人臉上 。再將殉葬品放入棺內 。民國以前的富有人家,多用金銀珠寶作殉葬品;以后,用貴重物品作殉葬品的漸少 。
殉葬品放畢,隨即蓋棺下銷,此時子女要在旁跪祈說:“爹(娘)!收釘!”不然有釘不易進之說 。棺頭用白鉛油書寫“某公諱某字某行幾之靈柩”,在農村則只在棺頭書寫一白色或紅漆的“福”字 。清末,如生前有官職的,則用整幅紅緞子,上面用白鉛粉書寫死者曾任的最高官銜,覆蓋于棺 。
九、點主:入殮后,家人為亡者做一木制牌位,稱“神主” 。亦為后輩世代供祭的祖先牌位 。官商富有之家,喪禮中,要舉行隆重的書主、點主儀式 。喪家先請人寫好神主牌,神主牌約2寸寬6寸高,中間一行寫“顯考(妣)某某府君之神主”,旁寫其生卒年月日和時辰,落款寫“孝男某某奉祀” 。
所寫的“主”字不點上面一點,留待“點主”人用珠筆點上 。點主人,要請有名望的人士擔任,但不能是曾任知府、知縣等掌握過生殺之權的執法官吏,因避諱其曾在死囚名字上點珠點 。點主時,由贊禮人唱詞引導,由兩位襄點大賓陪同點主人,用沾珠砂的毛筆點上“主”字上面的點 。點畢,孝子要脫去孝袍,著素衣,身披紅氈,跪叩致謝,設宴招待書主、點主和襄點大賓 。
十、開吊:開吊為停靈期內最大的喪禮 。開吊日,親友來靈前吊祭,稱“吊喪”、“吊孝” 。死者長子跪于靈前左側答禮,諸子侄跪于右側 。“杖期生”(杖,是居喪期拿的棒;期,是一年之喪 。期服用杖的稱“杖期”;不用杖的稱“不杖期”,如嫡子為庶母喪 。
“夫為妻服,如父母不在,亦為“杖期生”)或“期服弟”站于祭臺上左方,“不杖期生”或“期服兄”站于祭臺下右方,對吊客拱揖答謝 。女眷跪伏棺的兩旁,吊客吊祭時,即號啕齊哭 。棺前設拜墊,濟南有女吊客要先哭后行禮和男吊客行三叩頭或三鞠躬禮的禮俗 。
開吊日需進行一至三天不等 。此期間有賬房專管收受“奠禮”,吊祭者多送燒紙、錫箔、祭帳等,亦有的送挽聯、冥洋、冥鈔等 。40年代后,多是送現金 。開吊期間,喪家雇用樂班吹奏哀樂,有的還請和尚、道士唪經,超度亡魂 。
十一、溫鍋:解放前,農村人家,一般在亡者下葬前一天夜里,家人帶平底鍋、柴草、食用油及和好的糕面團,到挖好的墓地前煎糕,俗稱給亡者“溫鍋” 。糕煎好后,帶回家至靈前全家食用,謂之同亡者共吃最后一頓飯 。此俗,解放后漸無 。
十二、發引:俗稱“出殯”、“出喪”、“發喪”等,是埋葬死者前最后的喪禮 。出喪有大喪、小喪之分 。舊時,有專門承辦出殯事宜的幡杠行 。
一般出喪的只用8人抬杠,數個吹鼓手奏喪樂 。出大喪的則有16人抬杠,多名吹鼓手和數對儀仗,最大的喪要有24或32人抬杠,最多的有48或64人抬杠的,但不多見 。儀仗中有成對的木制涂漆的金瓜、鉞斧、朝天鐙和雪柳、素色旗幟等,有的儀仗隊可擺出一公里地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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