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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長樂區人民法院 福州長樂法院發近1億元懸賞公告】今天有一個朋友問我說跟別人因為一個小小的的合同糾紛,打了一場官司勝訴了,對方差本息不到4萬塊錢沒給怎么辦?我簡單了解了一下,發現他已經申請過強制執行,并且經歷了一次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在執行過程中又和對方簽署了一份執行和解協議,但是現在面臨的狀況就是對方執行和解協議也不履行,這種情況應該怎么辦?特別著急 。其實往往這種金額不大的案件,我通常建議當事人直接跟執行法官聯系,因為執行案件的風險往往比審判要高,如果對方鐵定了心當老賴,就是不想還錢,并且早早轉移了財產 。我不出門不坐高鐵,不坐飛機,不進行高消費,甚至支付方式,就有的更絕一點的就支付方式,我都用別人的,就確實很棘手 。
通常面臨這種狀況啊,我就建議大家首先深呼吸,平靜一下心情,平心靜氣,相信執行法官會按照法定程序替你啊將這個被執行人一查到底 。因為即便終結了本次執行程序,理論上來說半年以后執行法官還是要重新進行復查,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如果發現新的線索還是有執行到位的機會的 。其次就是不管執行法官做什么,作為申請執行人,依法有權利申請被執行人被限制消費上失信被執行人的黑名單,或者申請執行法官對其進行司法拘留 。一般情況下只要金額不大,只要拘留被批準了,一般沒有幾個被執行人愿意去里面吃窩窩頭,怪難吃的 。再有我們通常采取的操作就是會申請懸賞令,當然這個懸賞令是需要制定一一一部分費用,發動網絡上的眾多民眾,被執行人工作單位所在地,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這些他的鄰居親戚朋友同事提供財產線索,如果一旦執行到位的話,按照承諾的比例給付提供線索人員獎勵 。一般情況這一套組合拳下來差不多就能夠解決了,當然本質上想從根本上杜絕風險是不可能的,但是凡事還是要盡力而為,畢竟逆水行舟不進則退,你說是不是?對關注流率一個沒有顏值沒有演技,只分享干貨的律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