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性格不合適有繼續下去的必要么?

兩個人性格不合適有繼續下去的必要么?

“她說我們性格不合,不適合在一起了,還要繼承么?”
最近一名學員向我提出了這樣一個問題 。
于是,我反問他:你跟女生在一起多久了?
“半年了 。”
半年,這個時間點給我的第一感覺就不對,性格是否合得來在一段感情中,屬于必選項 。
要知道,在對方有權表達自己好感的情況下,面對一個與自己性格不合的人,你們又是怎樣開始這段感情的呢?
后來,通過對學員的深入了解,我發現他們之間的問題并非如女生所說的性格不合 。
只是他們在面對一件事情的態度,以及思維方式不同而已 。
每個人在面對感情時,都有一套屬于自己的感情觀 。
有的人想要自己的另一半和自己越相似越好;而有的人,希望另一半和自己性格互補,從而能夠彌補自身的不足之處 。
那么,從常規思路來看,這兩方面都有各自合理的邏輯 。
舉一個簡樸的例子:
一段感情中,男生屬于沉穩理智的性格,任何事情習慣講道理,擺邏輯;
而女生是熱情感性的性格,有自己獨立的思維方式,不輕易受客觀情況影響,偶然還有點小偏激 。
從表面上來看,這兩人的價值觀和思維方式是有沖突的,估計很難走到一起 。
但其實,性格的問題并沒有我們表達的那么復雜,只是我們每個人在處理問題,理解問題角度時的習慣不同罷了 。
總結來說,性格其實是不會影響兩個人是否愿意和對方在一起的 。
因為無論我們有過怎樣的感情經驗,都不會影響我們周圍存在“性格不合”,但依然相愛的人在一起 。
而我們往往說的性格不合,更多的是無法接受對方對自己的態度 。
無論是過于冷淡,還是過于敷衍,任何關于對方對我們的反饋,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結果時,自己都會理解為“性格不合”導致的感情降低 。
因為我們往往對待感情的理解很片面:
想要分手時,借口是性格不合;
想在一起時,理由是性格互補 。
當我們明白無論是性格契合,還是性格不合,歸根結底是我們和對方之間關系的問題 。
因為性格相似的兩個人,開始都會因為覺得雙方思想,觀念高度共通而產生認識認同的想法;
而時間久了,在熱戀期過渡之后,它的問題就產生在審美疲憊了 。
所以我們明顯能夠感受到,在感情另一半的性格選擇上,和戀愛是否能夠長久,并不是完全有必然聯系的 。
也就是說,我們每個人都可能因為對方的某一個性格而愛上她,未來也同樣可能在相處中,因為這個性格而討厭她 。
另一方面,性格不合這個詞,多數情況下是自己主觀的想法,而不是事實 。
在碰到被分手時同樣是這樣,女生說,我們性格不合適,還是分手吧 。
真實的原因是不再愛了,假如對方還愛著你,她是愿意付出時間磨合的 。
究竟我們自己的父母在一起幾十年,也不是都要完全契合才能過下來的,這就是殘酷的現實 。
相信說到這里,很多人開始明白了,愛情這件事雖然不是完全盲目的,但也很難用道理講清晰 。
當我們明白自己想要什么樣的感情,以及以后要接受什么樣的戀愛方式 。
需要從三個方面建立雙方意識上的相似性:
第一,雙方共同愛好興趣,這是最簡樸直接的 。
比如一些兩個人都喜歡的娛樂活動或健身運動,喜歡的音樂風格,電影類型,包括雙方日常愛好興趣 。
這決定了我們和女生在一起時,是否愿意為同一件事投入感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