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數鉤隱圖--論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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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數鉤隱圖

經名:易數鈞隱圖 。原題三衢劉牧撰三卷 。底本出處:《正統道藏》洞真部靈圖類 。校版本: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經部易類(簡稱四庫本) 。
夫《 易》 者 , 陰陽氣交之謂也 。若夫陰陽未交 , 則四象未立;八卦未分 , 則萬物安從而生哉?是故兩儀變易而生四象 , 四象變易而生八卦、重卦六十四卦 , 於是乎天下之能事畢矣 。夫卦者 , 圣人設之觀於象也 。象者 , 形上之應 。原其本 , 則形由象生 , 象由數設;舍其數 , 則無以見四象所由之宗矣 。是故仲尼之贊《易》 也 , 必舉天地之極數 , 以明成變化而行鬼神之道 。則知《 易》 之為書 , 必極數以知其本也 。詳夫注疏之家 , 至于分經析義 , 妙盡精研 , 及乎解釋天地錯綜之數 , 則語惟簡略 , 與《擊辭》 不偶 , 所以學者難曉其義也 。今采摭天地奇偶之數 , 自太極生兩儀而下 , 至于《 復》 卦 , 凡五十五位 , 點之成圖 。於逐圖下 , 各釋其義 , 庶覽之者易曉耳 。夫《 易》道淵邈 , 雖往哲難窺於至跡 。牧也 , 蕞生祖述 , 誠魄其狂簡 , 然則象有定位 , 變有定數 , 不能妄為之穿鑿耳 。博雅君子 , 試為詳焉 。
易數鉤隱圖卷上
太極第一 , 太極無數與象 。今以二儀之氣 , 混而為一以畫之 , 蓋欲明二儀所從而生也 。太極生兩儀第二 。
《經》日:《易》有太極 , 是生兩儀 。太極者 , 一氣也 。天地未分之前 , 元氣.混而為一 , 一氣所判 , 是日兩儀 。《易》不云乎天地 , 而云兩儀者 , 何也?蓋以兩儀則二氣始分 , 天地則形象斯著;以其始分兩體之儀 , 故謂之兩儀也 。何以明其然?略試論之:夫氣之上者輕清 , 氣之下者重濁 。輕清而圓者 , 天之象也 。重濁而方者 , 地之象也 。茲乃上下未交之時 , 但分其儀象耳 。若二氣交 , 則天一下而生水 , 地二上而生火 , 此則形之始也 。五行既備 , 而生動植焉 , 所謂在天成象 , 在地成形也 。則知兩儀乃天地之象 , 天地乃兩儀之體爾 。今畫天左旋者 , 取天一、天三之位也 。畫地右動者 , 取地二、地四之位也 。分而各其處者 , 蓋明上下未交之象也 。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 , 此四象生數也 。至于天五 , 則居中而主乎變化 , 不知何物也 , 強名日中和之氣 , 不知所以然而然也 。交接乎天地之氣 , 成就乎五行之質 , 彌綸錯綜 , 無所不周 。三才之道既備 , 退藏于密 , 寂然無事 , 茲所謂陰陽不測之謂神者也 。《經》雖云四象生八卦 , 然須三、五之變易 , 備七、八、九、六之成數 , 而后能生八卦 , 而定位矣 。
或問日:天地之數 , 何以由天五而生變化?答日:天地之生數足 , 所以生變化也 。天地之數十有五 , 自天一至天五 , 凡十五數也 。天一、天三、天五成九 , 此陽之數也 , 故《乾》元用九 。地一不地四成六 , 此陰之數也 , 故《坤》元用六 。兼五行之成數四十 , 合而為五十有五 , 備天地之極數也 , 所以能成變化而行鬼神 。
《經》曰:參伍以變 , 錯綜其數 。通其變 , 遂成天地之文 , 極其數 , 遂定天下之象 。義日:參 , 合也;伍 , 為偶配也 , 為天五合配天一 , 下生地六之類是也 。以通其變化 , 交錯而成四象、八卦之數也 。成天地之文者 , 為陰陽交而著其文理也 。極其數者 , 為極天地之數也 。天地之極數 , 五十有五之謂也 。遂定天地之象者 , 天地之數既設 , 則象從而定也 。
《經》曰:兩儀生四象 。孔氏《疏》謂:金、木、水、火稟天地而有 , 故云兩儀生四象 。土則分王四季 , 又地中之別惟云四象也 。且金、木、水、火有形之物 , 安得為象哉?孔氏失之遠矣 。又云:《易》有四象 , 所以示者 。莊氏云:四象謂六十四卦之中有實象 , 有假象 , 有義象 , 有用象也 。今於釋卦之處已破之矣 。何氏謂:天生神物 , 圣人則之 , 一也;天地變化 , 圣人效之 , 二也;天垂象 , 見吉兇 , 三也;河出圖 , 洛出書 , 圣人則之 , 四也 。今謂此四事 , 圣人《易》外別有其功 , 非專《易》內之物 。稱《易》有四象 , 且又云:《易》有四象 , 所以示也;擊辭焉 , 所以告也 。然則象與辭 , 相對之物 。辭既爻卦之下辭 , 象謂爻卦之象也 。上兩儀生四象 , 七、八、九、六之謂也 。諸儒有謂七、八、九、六 , 今則從以為義也 。且疏家以七、八、九、六之四象 , 為所以示之四象 , 則駁雜之甚也 。何哉?夫七、八、九、六 , 乃少陰、少陽、老陰、老陽之位 , 生八卦之四象 , 非《易》之所以示四象也 。略試論之:且夫四象者 , 其義有二..一者謂兩儀所生之四象 , 二者謂《易》有四象 , 所以示之四象 , 若天一、地一不天三、地四所以兼天五之變化 , 上下交易 , 四象備其成數 , 而后能生八卦矣 。於是乎 , 坎、離、震、兌居四象之正位 。不云五象者 , 以五無定位 , 舉其四則五可知矣 。夫五上駕天一 , 而下生地六;下駕地二 , 而上生天七;右駕天三 , 而左生地八;左駕地四 , 而右生天九 , 此河圖四十有五之數耳 。斯則二儀所生之四象 , 所謂《易》有四象 , 所以示者 。若《系辭》云吉兇者 , 失得之象 , 一也;悔吝者 , 憂虞之象 , 二也;變化者 , 進退之象 , 三也;剛柔者 , 晝夜之象 , 四也 。且孔氏《疏》云:象之與辭 , 相對之物 。辭既爻卦之下辭 , 象謂爻卦之象也 。又上句云:《易》有四象 , 所以示也 。下句云:擊辭焉 , 所以告也 。詳其吉兇、悔吝、變化、剛柔四者之象 , 既《擊辭》所陳 , 則與爻卦正協其義也 。而又孔氏復引二儀所生之四象 , 舉七、八、九、六之數 , 則其義非也 , 不亦失之甚乎?
五行成數者 , 水數六 , 金數九 , 火數七 , 木數八也 。水居坎而生乾 , 金居兌而生坤 , 火居離而生巽 , 木居震而生艮 。巳居四正而生乾、坤、艮、巽 , 共成八卦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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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曰: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 , 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 。又日:大衍之數五十 , 則臧天地之數五也 。韓氏日:演天地之數 , 所賴者五十也 , 則不言臧五之數 。所以孔氏《疏》以為五十有五 , 乃天地陰陽奇偶之數 , 非是#1文演天地之策也 。且諸儒分大衍之數 , 分而為二之義中 , 則述天地之數五十有五之用 , 末則陳四營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之理 。此豈可同乎本末 , 而異其中之數也?瓦乎蝶曹之數以象天地 , 豈可舍其數而求其象乎?斯亦疏家之失 , 不求天五退藏于密之義也 。且夫五十有五 , 天地之極數也 。大衍之數 , 天地之用數也 。蓋由天五不用 , 所以大衍之數少天地之數五也 。或曰:天五不用 , 何以明其不用之由?答日:天五不用 , 非不用也 , 是用四象者也 。且天一、地二、天三、地四 , 此四象生數也 , 天五所以斡四象生數而成七、九、六、八之四象 , 是四象之中皆有五也 。則知五能包四象 , 四象皆五之用也 。舉其四 , 則五在其中矣 。故《易》但言四象 , 以示不言五象也 。今搽蓄之義 , 以筮而尚占者也 , 以象天地之用數 , 所以大衍之數臧天地之數五也 。
大衍之數五十 , 其用四十有九 。韓氏注日:衍天地之數 , 所賴者五十 。其用四十有九 , 則其一不用也 。不用而用以之通 , 非數而數以之成 , 斯《易》之太極也 。四十有九 , 數之極也 。夫元不可以元明 , 必因於有 , 固嘗於有物之極 , 而必明其所由之宗也 。孔氏《疏》:京房云:五十者 , 謂十日、十二辰、二十八宿也 。凡五十其一不用者 , 天之生黑將欲以虛求實 , 故用四十九焉 。馬季長云:《易》有太極 , 謂北辰 。北辰生兩儀 , 兩儀生日月 , 日月生四時 , 四時生五行 , 五行生十二月 , 十二月生二十四黑 。北辰居位不動 , 其余四十九運而用之也 。荀爽云:卦各有六爻 , 六八四十八 , 加《乾》、《坤》二用 , 凡五十 。初九潛龍勿用 , 故用四十九也 。鄭康成云:天地之數 , 五十有五者 , 以五行黑通於萬物 , 故臧五;大衍又臧一 , 故用四十九 。

天地之數十有五 , 居其內而外斡;五行之數四十也 , 今止用其四十九者 , 何也?蓋由天五為變化之始 , 散在五行之位 , 故中元定象 。又天一居尊而不動 , 以用天德也. 。天德 , 九也 。天一者 , 象之始也 , 有生之宗也 , 為造化之主 , 故居尊而不動也 。惟天三、地二、地四之數 , 合而成九陽之數也 。天三則乾之三畫 , 地二、地四則坤之六畫也 。地道元成而代有終 , 陽得兼陰之義也 。故乾之三兼坤之六 , 成陽之九 , 斡運五行成數 , 而通變化也 , 所以搽曹之義以象其數也 。或問日:《易》云《坤》元用六 , 今則乾三兼之 , 是坤之六元用乎?答日:非也 , 在其中矣 。此蓋《易》舉其多數而言之也 。數六是少數 , 舉其多則少可知矣 。是知陽進而《乾》元用九 , 陽退則《坤》元用六也 。亦.由當期之日 , 惟合老陰、老陽之數 , 其少陰、少陽之數 , 則在其中 。舉多兼少 , 《易》義皆然矣 。
《經》日一陰一陽之謂道 。韓氏《注》云:道者 , 元之稱 , 元不通也 , 元不由也 。況之日道 , 寂然元體 , 不可為象 , 必有之用極 , 而元之功顯 , 故至于神元方 , 而《易》元體 , 而道可見矣 。故窮變以盡神 , 因神而明道 , 陰陽雖殊 , 元一以待之 。在陰為元陰 , 陰以之生 , 在陽為元陽 , 陽以之成 , 故日一陰一陽也 。又孔氏云一謂元陰元陽 , 乃謂之道也 。觀其注疏之家 , 祖述元以為義 , 不釋其道之妙用也 。且道元形 , 亦必陳乎宗旨 。《易》稱一陰一陽之謂道 , 必垂一陰一陽之義耳 。略試論之:且夫一陰一陽者 , 獨陰、獨陽之謂也 。獨陰、獨陽且不能生物 , 必俟一陰一陽合 , 然后運其妙用 , 而成變化;四象因之而有 , 萬物由之而生 , 故日元不由之謂道也 。若夫獨陰、獨陽者 , 天地所稟 。天獨陽 , 地獨陰 。至于五行之物 , 則各含一陰一陽之黑而生也 。所以天一與地六合而生水 , 地二與天七合而生火 , 天三與地八合而生木 , 地四與天九合而生金 , 天五與地十合而生土 , 此則五行之質 , 各稟一陰一陽之黑耳 。至于動物、植物 , 又合五行之黑而生也 。今欲明其義 , 故先布天地獨陰、獨陽之體 , 次列五行含二黑之象 , 末陳人稟五行之質也 。
《易》之為書也 , 廣大悉備 , 有天道焉 , 有人道焉 , 有地道焉 , 兼三才而兩之 , 故六六者非他也 , 三才之道也 。然則三才之道 , 上、中、下之位;三才之用舍五行 , 則斯須元以濟矣 。至于人之生也 , 外濟五行之利 , 內具五行之性 。五行者 , 木、火、土、金、水也 。木性仁 , 火性禮 , 土性信 , 金性義 , 水性智 , 是故圓首方足 , 最靈於天地之問者 , 蘊是性也 。人雖至愚 , 其於外也;日知由五行之用 , 其於丙也 。或蒙其性而不循五常之教者 , 可不哀哉?
【易數鉤隱圖--論易理】
夫《易》有太極 , 是生兩儀 , 兩儀生四象 , 四象生八卦 。八卦成列 , 象在其中矣;因而重之 , 爻在其中矣 。則知太極乃兩儀之始 , 八卦則重卦之始也 。重卦之首以《復》卦 , 何謂也?陽黑之始也 。略試論之:且夫四正之卦 , 所以分四時十二月之位 , 兼乾、坤、艮、震者 , 所以通其變化;因而重之 , 所以效其變化之用也 。觀其變化之道 , 義有所宗 , 故其《復》卦生于坎中 , 動于震上 , 交於坤 , 變二震、二兌、二乾而終 。自《復》至《乾》之六月 , 斯則陽爻上生之義也 。

《系辭》曰天一、地二 , 天三、地四 , 天五、地六 , 天七、地八 , 天九、地十 , 此乃·五行生成之數也 。天一生水 , 地二生火 , 天三生木 , 地四生金 , 天五生土 , 此其生數也 。如此 , 則陽無匹 , 陰無偶 , 故地六成水 , 天七成火 , 地八成木 , 天九成金 , 地十成土 。於是陰陽各有匹偶 , 而物得成矣 。.故謂之成數也 。又曰:天數五 , 地數五 , 五位相得 , 而各有合 , 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謂此也 。又數之所起 , 起於陰陽;陰陽往來 , 在於日道 。十一月冬至 , 以及夏至 , 當為陽來 。正月為春 , 木位也 , 日南極 , 陽來而陰往 。冬 , 水位也 , 當以一陽生為水數 。五月夏至 , 日北極 , 陰進而陽退 。夏 , 火位也 , 當以一陰生為火數 。但陰不明奇數 , 必六月二陰生為火數也 。是故《易》稱《乾》貞於十一月 , 《坤》貞於六月 , 來而皆左行 。由此冬至以及夏至 , 當為陽來也 。正月為春 , 木位也 ,  , 三陽已生、故三為木數 。夏至以及於冬至為陰進 。八月為秋 , 金位也;四陰以生 , 故四為金數 。三月春之季 , 土位五陰#7以生 , 故五為土數 。又萬物之本有生於元 , 著生於微 。萬物成形 , 必以微、著為漸;五行先后 , 亦以微、著為次 。五行之體 , 水最微 , 為一;火漸著 , 為二;木形實 , 為三;金體固 , 為四;土質大 , 為五 , 亦是次序之宜矣 。劉氏與顧氏皆以為水、火、木、金得土數而成 , 故水數成六 , 火數成七 , 木數成八 , 金數成九 , 土數成十 , 義亦然也 。今詳眾賢之論 , 以天一至天五為五行之生數 , 則不釋所以能生之之義也;以地六至地十為五行之成數 , 則不釋所以能成之之義也 , 故學者莫洞其旨 。蓋由象與形 , 不析有元之義也;道與器 , 未分上下之理也 。
略試論之:《易》曰:形而上者謂之道 , 形而下者謂之器 。則地六而上謂之道 , 地六而下謂之器也 。謂天一、地一不天三、地四 , 止有四象 , 未著乎形體 , 故日形而上者謂之道也 。天五運乎變化 , 上駕天一 , 下生地六 , 水之數也;下駕地二 , 上生天七 , 火之數也;右駕天三 , 左生地八 , 木之數也;左駕地四 , 右生天九 , 金之數也;地十應五而居中 , 土之數也 。此則已著乎形數 , 故日形而下者之謂器 。所謂象之與形者 , 《易》云:見乃謂之象 , 河圖所以示其象也 。形乃謂之器 , 洛書所以陳其形也 。本乎天者親上 , 本乎地者親下 , 故日:河以通乾出天 , 洛以流坤吐地 。《易》者 , 報道與器 , 所以圣人兼之而作《易》 。
《經》云:河出圖 , 洛出書 , 圣人則之 。斯之謂矣 。且夫河圖之數 , 惟四十有五 , 蓋不顯土數也 。不顯土數者 , 以河圖陳八卦之象 , 若其土數 , 則入乎形數矣 。是兼其用而不顯其成數也 。洛書則五十五數 , 所以成變化而著形器者也 。故河圖陳四象而不言五行 , 洛書演五行而不述四象 , 然則四象亦金、木、水、火之成數也 。在河圖 , 則老陽、老陰、少陽、少陰之數是也;在洛書 , 則金、木、水、火之數也 。所以異者 , 由四象附土數而成質 , 故四象異於五行矣 。然而皆從天五而變化也 。至于天數五 , 地數五 , 五位相得而各有合焉者 , 此備陳五行相生之數耳 。且五行雖有成數 , 未各相合 , 則亦未有所從而生矣 。故天一與地六合而生水 , 地二與天七合而生火 , 天三與地八合而生木 , 地四與天九合而生金 , 天五與地十合而生土 。伏犧而下 , 但乘其數 , 至黃帝始名 , 原缺乙丙丁也 。今眾賢以一陽生為水數 , 二陰生為火數 , 三陽生為木數 , 四陰生為金數 , 五陽生為土數 , 原缺□說強配之也 , 則非天地自然之數也 。至于以微、著為漸者 , 亦非通論 , 何哉?且以堅固言之 , 則土不當后於金也;以廣大言之 , 則火不當后於水也;蓋五行之質 , 各稟自然 , 偶合而生 , 相因於數;微、著之論 , 實非《經》旨矣 。又若十一月一陽生為奇數者 , 謂天一動乎坎之中也;五月一陰生為偶數者 , 謂地二動乎離之中也;以六月二陰生為偶數 , 則未知所出之宗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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