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中的答辯期是什么意思 答辯期和舉證期是重合的嗎


民事訴訟中的答辯期是什么意思 答辯期和舉證期是重合的嗎

文章插圖
大家好,小跳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 。答辯期和舉證期是重合的嗎,民事訴訟中的答辯期是什么意思這個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 , 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
2、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
3、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
【民事訴訟中的答辯期是什么意思 答辯期和舉證期是重合的嗎】本文到此分享完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