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商品房退房條件是什么

預售房是買賣房屋的常規過程 。一般沒有現有房屋 , 需要等待交付時間 。讓我們來看看預售商品房的退房條件 。

預售商品房退房條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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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延期交付房屋: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期后 , 開發商和買方無法收到開發商的入住通知 。根據規定 , 如果開發商在買方催促后三個月內仍未履行 , 買方有權要求開發商退房 , 并要求退還購房款和支付房價利息 。
【預售商品房退房條件是什么】2、開發商開發程序不完整 , 導致合同無效:目前 , 開發商必須有完整的證書才能建造和出售房屋 。開發商證書不完整的 , 屬于違法經營 , 與買方簽訂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 。由于合同無效 , 開發商應退還買方支付的房屋款項 。
3、開發商未經買方同意擅自改變設計:在買方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中 , 一般規定開發商必須經買方同意才能改變設計 。否則 , 開發商構成違約 , 買方有權退房 。開發商未經買方同意擅自改變房屋類型、方向、面積等相關設計的 , 買方可以按照合同要求開發商退房 。
4.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如果房屋實測面積與簽訂合同時暫測面積的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 , 買方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還利息 。
以上是預售商品房退房條件的全部內容 。